当尼克斯把冠军举过头顶时,脸红的真不是马刺。
马刺输给纽约,还能说文班亚马年轻,路还长。
尴尬的,是森林狼和独行侠。
森林狼把唐斯送走换兰德尔,想换硬度换气场。
结果到了纽约,唐斯不用扛“老大”包袱,只拉开、挡拆、吃饼,关键时刻给布伦森腾出一条路,反倒成了最顺手的拼图。
不是他变了,是位置终于摆对了。
独行侠更扎心。
布伦森当年被放走,如今在纽约捧起FMVP,那一下像拍在达拉斯会议桌上的手掌。
东契奇当然强,可当体系摇摆、补强走偏,强也被耗光,最后人都去了湖人。
这冠最刺眼的,是管理学:冠军不是换名字,是放对人;你嫌弃的,换个土壤就开花;你不舍得续的,可能成了别人队史的旗帜。
职场亦然,输给对手之前,往往先输给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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