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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是没有权利的,保护动物的出发点是保护人权,这也是宠物的命比一般动物高贵的原因

动物是没有权利的,保护动物的出发点是保护人权,这也是宠物的命比一般动物高贵的原因,从动物的角度看是双重标准,你猫猫狗狗是生命,我蟑蟑螂螂不是生命吗?从人的角度看就不双标,养猫狗的人在人类社会中就不少,和(主动)养蟑螂的人比更是压倒性的多,你说有一个喜欢蟑螂的人,蟑螂也应该被善待,那就是你的个人逻辑了,人类社会从来都是看量级,一个群体量级多到可以影响社会环境,社会就会回应你,反之你爱死不死,从来都是这样,不习惯可以不当人,坐电梯上天台,最近赌球的人多,怕排队你可以带根烟。

从人权角度保护动物福利,就两件事:养和杀,扩展一下分别是“尽责的养”和“免责的杀”。

尽责的养大部分人都理解,需要提出的是,它不只是保护宠物的主人,也是在保护社会,有个养狗的每天在你孩子学校门口挖他家狗眼珠子,用手指头在狗眼眶里搅,对你孩子你全家都没啥好处。免责的杀就很空白了,得是十年前的事儿了,就说台湾有家宠物店的医生自杀了,原因之一是老得安乐死动物,压力比较大。极端个例提一嘴,不纳入考量范围,但是大家都吃肉,养殖户和屠宰场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一直要承担杀动物的心理压力,屠宰场工人一直是恐怖片常驻角色,大家本能觉得他们不正常,社会其实认知到他们可能有PTSD。养殖户压力还大一点,因为他们有时候必须处理小崽,动物幼崽和人类幼崽在情感表达上是有一定相似度的。农村有杀猪匠,这个职业未必非得存在,近水楼台先得月,养猪的宁愿花一笔钱也不愿意培训自己杀猪技能,还是因为猪是自己养的,人老杀自己养的东西确实刺激。

屠宰场和养殖户是什么呀?是工人和农民,大家假装尊重工人和农民,其实拿人家当下等人,对农民工人身份避之不及,不用狡辩,全这样,也就无所谓对错了。我自己家庭关系非常有问题,很大原因就是我爸工作性质,他是铁路工人,辉煌过,当过领导,但一个值夜班就把人精神废了。在他漫长的中年也就是我的童年时代,铁路工人隔几天一个夜班,整宿不许睡觉,不许看,不许玩,不许停,就在椅子上坐着,等一辆一辆车来,硬熬一宿,回家的时候精神状态很不稳定。你现在只要年满30岁,坐过火车,你就肯定跟和我爸一样的铁路工人有过交集,你拿他当过人吗?没有的,你不知道他的生活,意识不到他工作什么情况,对他精神、人格创伤是没有感知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寻找更温和的宰杀方式,减轻相关从业者精神损耗呢?这里边有很大的空间,不是一步跳到龙虾疼疼那一步,你要非觉得说“你这么搞回头猪肉贵了怎么办呀”,那我没辙了,那我原地化身京爷了。

最后也是最被忽视的,不做完善的动保法规,是没法确定【有效消杀措施和对象的】,袭击人的宠物,泛滥的野生动物,还有其它对人类有威胁的城市动物,咱们说杀它们,得定标准,有要求,有可参考的方案,这些都需要法规法条。有法可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很多问题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无法可依、执行落空、无人遵守,说白了就是法制不到位,无论你是想保护人,保护动物,还是消杀有害动物,都需要动保法做支持。

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