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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销售还需要学催乳?浙江杭州,一东北大姐千里迢迢奔赴杭州,只为了一份据说朝九晚

电话销售还需要学催乳?浙江杭州,一东北大姐千里迢迢奔赴杭州,只为了一份据说朝九晚五的销售工作。 结果一分钱还没赚到,先交了10000元培训费。好容易熬到上岗,又发现培训内容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越想越不对,就找机构退钱,结果对方却说,本来她们过来就是培训,只是正好有岗位就提供给了她,现在该教的都教了,没办法退费。

马大姐一直在东北做销售,最近想着换工作,就在网上发了简历。

前段时间杭州一家母婴咨询机构打电话给她,说有一个销售岗很适合她,朝九晚五,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每月四五千块。

马女士一听,正合心意,和对方约定好了时间后就千里迢迢赶了过来。谁知,一到地方,就让她先交10000元培训费,说培训的都是以后工作用的上的必备技能。

马大姐心里想着,反正人也来了,学了以后工作也能用,而且10000块钱,干几个月也就回来了,这样想着就把钱交了。

这个培训为期20天,内容包括月嫂、母婴、养老、产前产后调理、催乳等很多项目,马大姐觉得钱都交了,总得学回来,就跟着培训班一学到底。

培训结束后,在该机构的组织下,参加了大大小小的技能测试,拿了一堆技能证书。

很快,就跟该机构签了协议,双方约定前三个月工资3000元,实习期后3500元,然后就分配到了销售岗。

马大姐花10000元钱,学了一身的本事,本想着在岗位上大展身手,结果发现,她的工作内容就是打电话,干外呼。

不仅如此,打电话的内容也和培训内容毫无干系。

马大姐认为入职的是母婴服务机构,培训的也是月嫂、母婴、催乳等技能,起码打电话也得是向产妇推荐服务吧。

但是,她发现,打电话的内容只是叫人过来参加培训,培训内容还是和她参加的一样。

这时,马大姐才觉得不对劲,虽然在这个岗位上才干了十多天,但她在东北一直干销售,起码的直觉还是有的。

于是,她找到该机构负责人梁某要个说法,为什么要让她参加根本用不上的岗前培训,梁某的说法却和马女士之前获得信息大相径庭。

首先,梁某说,她们就是一个岗前培训机构,培训内容跟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主要服务对象是过来学习家政技能的学员,只是马大姐刚好是奔着工作来的,机构又正好有岗位,就给她安排了工作。

其次,她说他们培训的内容都是做母婴家政用的上的课程,而且证书都是专业机构颁发,他们以后做家政都用的上。

最后,她强调,马大姐20天课程学了很多门课程,收的10000元钱都已经用完,而且还有很多学超了的学员倒欠她们费用。

听着梁某的答非所问,马大姐觉得根本无法对话。

明明是机构给她打电话说过来做朝九晚五的销售,培训的时候也说以后工作用的上,怎么这才过了1个月就成了她来是来参加培训的呢?

而且,她的工作就是打电话找人过来交钱培训,她学的技能用在哪里?

见梁某一直顾左右而言他,马女士直接举报到了监管部门。她的诉求是退还她的10000元培训费,另外把工作期间的工资给她。

马大姐也是很无语,找个销售还要交10000元学催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马大姐在网上找工作,被该机构以“朝九晚五销售岗”为诱饵,让她从东北来到杭州,到了之后才说要先交10000元培训费。

马大姐缴纳了费用,又进行了20天的培训,发现工作和培训内容完全不一样,才质疑为什么要交培训费。

结果该机构负责人说却说他们本来做的就是岗前培训,但马大姐来之前说的是做母婴咨询,双方的说法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矛盾。

如果马大姐的证据能证明机该机构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诱导人交10000元培训费,该机构可能面临对马大姐3倍赔偿。

马大姐以为进的是羊肉馆,结果端上来的却是狗肉,这是马大姐没看清楚还是该机构有意误导?

对此,家人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