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那个谈了七年的姑娘,最近在网上闹得挺凶。
据说她把一杯滚烫的红糖姜茶,直接泼在了男友身上。男人没吵,没还手,只是看着胸口被烫红的那片T恤,转身走了。
这是他七年来第一次没有回头。
他们从大学就在一起,毕业后挤在苏州十几平的出租屋里。墙皮一碰就掉渣,但他把她护得很好。七年,袜子他洗,内裤他洗,卫生巾他算着日子去买,生理期半夜起来给她熬姜茶。
她说过十七次分手。
每一次,都是她摔门,她吼,她把“我们不合适”当成子弹打出去。而他,每一次都红着眼眶,从背后抱住她,把头埋在她肩膀上,声音抖着说“我错了,别走”。
她很享受这个过程。看着一个男人为了留住自己,一点点磨掉自尊的样子。
直到那第十八次。
他又是在半夜被她推醒,去厨房给她煮姜茶。炉火幽幽地亮着,他搅着锅里红褐色的液体,小心翼enf_t地试着温度。端到床边,递过去。
她不知道因为什么,手一扬,整杯茶就这么从他头顶浇了下来。
滚烫的液体顺着他的头发,淌过他的脸,渗进他白色T恤的领口。他没动,甚至没用手去擦一下脸。厨房里的水壶正好烧开了,发出一声尖锐的长鸣,整个房间安静得只剩下这个声音。
他就那么站着,看着她,眼神里什么都没有了。
然后,他转身,开门,走出去。门轻轻带上,发出“咔哒”一声,像是什么东西彻底断了。
她愣在床上,以为他跟以前一样,过不了十分钟就会在门外敲门。可她等了一夜,走廊的声控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门外始终一片死寂。
后来听说,她哭着跟闺蜜说:“再也没有人帮我洗内裤了。”
她不是在哭失去了一个爱人,她在哭失去了一个全天候的保姆。
而那个男人,搬到了城市的另一头。租了个小单间,报了个健身班,买了把旧吉他。朋友去看他,他正在阳台上,对着夕阳笨拙地弹着不成调的曲子,笑得像个孩子。
有人说,他用七年的时间,终于把自己爱错了人的成本,给付清了。
说白了,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一个人拼命踮起脚尖递东西,另一个人连腰都懒得弯一下。
当讨好成了习惯,离开就成了唯一的自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