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人的胆子是真够肥的,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在昆明台球厅、沈阳剧场这种地方公然伸出脏手,这哪是“耍流氓”,分明是把法律当摆设!
有些人就是吃准了受害者事发时的惊慌,和路人怕麻烦的心理,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穿得少就是活该?”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真是够了。
错的永远是那双管不住的脏手,难道穿件裙子,就成了被冒犯的理由?
别再把猥亵当成小事,真要闹大了,那可是要背上刑事案底、去踩缝纫机的。
这下咱们可算是看明白了,以前那些“打碎牙往肚里咽”的忍气吞声,只会让这帮人渣更猖狂。
看看现在,上海地铁里那帮路人,有人录像、有人堵人,直接把变态扭送给警察,这才是该有的态度。
哪怕你不敢上去硬刚,掏出手机拍下证据,大吼一声,都是给施暴者最好的回击。
公共场所的安全感,不能只靠女孩子自己提心吊胆。
监控死角该补就补,巡逻频率该加就加,别让那些阴暗角落成了恶行的温床。
法律的拳头,只有砸得够狠,才能让这些烂人长点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