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以现金、个人微信账户转账等方式收、发案款,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凉州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刘传华违规代收执行款案。2017年至2021年,刘传华在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关于执行人员不直接收取现金和票据之规定,长期以现金、个人微信账户转账等方式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案款、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刘传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