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离开中国女排的前女排成员及教练,无权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中国女排”官方头衔
近日,中国女排某前队员在商业活动因使用了“中国女排”头衔引发热议。这一争议背后,是体育无形资产归属与商业使用的明确规则。事实上,离开国家队的前女排成员及教练,无权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中国女排”官方头衔,排协曾多次发“严正声明”,其核心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中国女排”是专属无形资产。该名称及相关标识归国家体育总局排管中心(排协)所有,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体育无形资产。其价值源于国家投入、集体荣誉与长期运营,并非个人私有财产,任何个人无权私自用于商业牟利。
第二、入队协议明确权利让渡。运动员、教练员入队时需签订协议,约定国家队名义的肖像权、名称使用权归训练管理单位。这意味着,个人仅在役期间可关联国家队身份,离队后相关权利自动终止,不得再使用官方头衔进行商业宣传。
第三、防止侵权与维护品牌价值。排协多次发布声明,未经授权使用“中国女排”字样、标识或集体形象,属于侵权行为。若允许退役人员随意使用,会造成身份混淆、品牌贬值,还会扰乱商务开发秩序,损害国家队整体权益。
因此,“中国女排”头衔的使用,本质是无形资产的权属问题,而非个人荣誉的延伸。这一规则既保障国有资产权益,也维护体育市场的规范秩序。
球迷朋友们,对于已离开国家队的前女排成员及教练无权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中国女排”官方头衔,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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