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酒店开房,在酒店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在对方穿衣服准备离开时,又拍摄了对方的照片,抢走了对方的手机,让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了一次关系。随后,男子依旧没有满足,还想让KTV女服务员陪自己,而KTV女服务员因急着回家,手机也不要了,直接逃离酒店。男子随后一气之下使用KTV女服务员的手机把KTV女服务员尚未接受的5000元退还给自己。事后,KTV女服务员报警,男子悲剧了!
这事发生在去年12月的一个深夜,四十出头的栗某没什么正经工作,小学文化,平日里日子过得散漫,那天晚上和朋友喝了不少酒,散场之后兴致还没消,晃悠着进了县城一家KTV消遣。
一行人一直玩到凌晨三点左右,他在店里看中了女服务员曹某,酒精上头加上心思活络,当场就动了歪念头,掏出手机给曹某转了五千块,明明白白提出要带对方去酒店开房发生关系。
在小县城里,五千块差不多是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算不上小数目,面对这笔不小的钱款,曹某最终答应了下来,跟着栗某离开了KTV,一同前往附近的酒店。
到了酒店房间,两人顺理成章发生了关系。事情办完,曹某穿好衣服就准备离开,毕竟天快亮了,她急着赶回家。
可这时候栗某却改了主意,他坐在床上越想越觉得,自己花了五千块,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太不划算,心里越想越不甘心,说什么也不肯让曹某走。趁着曹某低头穿衣服没防备,他拿起自己的手机,偷偷拍下了对方的私密照片,紧接着一把抢过了曹某的手机,紧紧攥在自己手里。
曹某一下子就慌了神,深更半夜在陌生的酒店里,自己的照片被人拍了去,联系外界的手机也被抢走,她既不敢大声呼救惹恼对方,也没力气强行反抗。
为了能赶紧脱身,曹某只能被迫妥协,又和栗某发生了一次关系。本以为这次之后对方就能信守承诺放自己走,谁知道栗某得寸进尺,还是不满足,缠着曹某要她留下来接着陪自己,丝毫没有放人的意思。
眼看对方没完没了,曹某心里越来越害怕,生怕再待下去会出更大的事。她瞅准一个空隙,索性连被抢走的手机也不要了,拉开房门就冲出了酒店,一路头也不回地回了家。栗某见曹某居然敢丢下手机直接跑掉,心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觉得对方不给自己面子。他拿着曹某的手机翻了翻,发现自己转过去的那五千块钱,曹某还没来得及接收,一个歪主意当即冒了出来。
他直接操作曹某的手机,把那笔五千块的转账,原路退回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做完这一切,栗某心里还暗自得意,觉得自己人也占到了,钱也一分没花出去,横竖都是自己赚了,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踩了法律的红线。
可栗某万万没想到,曹某回家之后缓过神来,越想越觉得委屈又气愤,自己平白受了欺负,连手机都丢了,索性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就锁定了栗某的身份和下落,一开始是以涉嫌强奸罪将他刑事拘留。可随着案件一步步调查清楚,证据逐一落实,最终指控的罪名却发生了变化。
很多人听到这里都会觉得纳闷,栗某逼着人家第二次发生关系,难道不算强奸吗?其实法律上认定强奸,得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嫌疑人使用了严重的暴力、胁迫手段,让受害人完全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这起案子里,栗某虽然拍了私密照片、抢了手机,行为确实出格不对,但综合来看还没达到法律上认定强奸罪的强制程度,所以最终没有按强奸罪定罪。而他抢手机的行为,本意是扣着人不让走,不是想侵占手机这个财产,所以也算不上抢夺罪。
真正让栗某踩了刑法红线的,恰恰是他偷偷转回五千块的举动。好多普通老百姓可能想不通,自己转出去的钱,再转回来怎么就成犯法了?其实道理很简单,这钱一旦从栗某的账户转出去,哪怕对方还没点接收,这笔钱的所有权也已经归曹某所有了。
栗某没经过曹某的同意,偷偷拿着人家的手机把钱转走,跟偷偷掏人家口袋里的钱是一个道理,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五千块钱已经远远超过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妥妥的刑事犯罪。
一场深夜的荒唐事,到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栗某本来只是参与了违法的钱色交易,顶多受点治安处罚,结果因为贪心不足,一步步得寸进尺,最后把自己作成了罪犯,留下一辈子的案底,不光自己脸上无光,往后家里孩子升学、找工作都可能受到影响。
说白了,人活一辈子,不管有钱没钱,都得守得住道德底线,管得住心里的欲望,别总想着占便宜耍小聪明。天底下从来没有白占的便宜,你以为自己赚了的时候,说不定早就掉进了大坑里,等反应过来,早就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