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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不是针对董子健这个人,而是针对“把文艺片当成个人证明工具”这件事。他的文

“亵渎”不是针对董子健这个人,而是针对“把文艺片当成个人证明工具”这件事。他的文艺片,到底是什么水平?先说票房和口碑,别扯什么“艺术不能看票房”,院线电影就该接受市场检验。《我的朋友安德烈》:上映5天,893万票房,豆瓣6.7分。业内评价:“沉迷自我表达”“叙事节奏缓慢、戏剧张力薄弱”“被不少观众视为无病呻吟”。这意味着什么?不是“曲高和寡”,是“拍得不好”。北京电影学院的教文艺片研讨会上直接点名批评了这种现象:一些创作者“沉溺于喃喃自语的小情绪”,“看不懂不应该是文艺片的标签”,文艺片“可以多意、可以留白,但不能拒绝沟通”。董子健这部片的问题不是“太艺术”,而是“不想跟观众说话”。 他“非要文艺片”的动机是什么?

他需要文艺片来当他的“人品证明”。看一个细节。他说过一段话:“我不想被市场左右,也不想被人气和流言左右……现在很多‘小鲜肉’在做非常中规中矩的事情,但我起码敢尝试,这样我才不会看不起自己。”翻译一下,别人走流量路线是“中规中矩”,我走文艺路线是“勇敢尝试”这已经在给自己贴标签了。他需要文艺片来证明:我不是靠家里。我不是在混。我是认真的。但问题在于动机正确≠结果正确。他想证明自己,却拍出了一部不想跟观众沟通的电影,这本身就是矛盾。这是“对电影艺术的亵渎”?

电影艺术的核心是什么?是沟通。是创作者通过影像与观众建立连接。一部文艺片可以慢、可以留白、可以不按套路出牌,但它不能拒绝沟通。董子健的问题不是“拍了文艺片”,而是他把“拍文艺片”这件事当成了目的本身—不是为了讲一个好故事,不是为了跟观众分享一种感受,而是为了证明“我不是那种人”。这就把文艺片工具化了。文艺片的底色应是“深切的人文关怀与自觉的艺术探索意识”。如果你拍文艺片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追求”,那这部片子从一开始就是空洞的。他的实际表现撑不起“好演员”这个标签看观众反馈:《刺杀小说家2》里,他被评价“颜值不高,很拉垮”“造型邋遢,不帅气”,甚至有观众直接说“张震这么帅,怎么会有一个很丑的儿子”。豆瓣上他“要颜值没颜值,要演技没演技”“角色让人厌恶”“靠家里得来的资源不长久”的评论,点赞一堆。这些评论有情绪,但说明一个问题:他在商业片里的表现,观众不买账。那他文艺片里表现就好吗?《德》拿的是“最佳影片”奖,不是他个人的表演奖。他没有一个有分量的个人表演奖项。把电影(哪怕是文艺片)当成证明自己的工具,而不是认真对待它作为“与观众沟通”的本质,这就是对这门艺术的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