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49岁的董某在一家工厂干了好些年,算是个老面孔了。那天凌晨两点多,他在厂区厕所里抽了根烟。就是这个动作,公司直接把他开除了
董某不服气。他觉得公司连个警告都不给,上来就辞退,太狠了。自己这么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于是他把公司告了,索赔20多万。结果法院没支持他
法院一查,公司那本员工手册写得清清楚楚:厂区禁烟区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分钱补偿都不用给。这个规定不违法,也合情合理。董某是老员工,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矩。既然知道还抽,那就没啥好说的了
有网友问:国家都没说禁烟,工厂凭什么直接开除?
这个说法看着有道理,其实把两件事搞混了
国家确实没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吸烟,但国家给了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工厂不是公园,不是商场,是存在火灾隐患的生产场所。化工、机械、纺织这些行业,一点火星就可能出大事。所以很多工厂把禁烟区吸烟列为严重违纪,这不是企业跟员工过不去,是跟安全隐患过不去
员工手册只要合法、合理、事先告知了员工,就有约束力。你签字入职的那一刻,就等于同意了这套规则。这不是企业说了算,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赋予企业的管理权
打个比方,国家没规定不能在图书馆里大声说话,但图书馆自己可以规定保持安静。你违反了,图书馆让你出去,你不能说国家都没禁止吧
董某的问题就在这里。他不是不知道规矩,而是觉得规矩不该对自己这么较真。老员工的身份,让他产生了某种豁免权幻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