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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名海盗劫持俄罗斯油轮不成,被生擒。海盗头子叫嚣:“按照国际公约,

2010年,11名海盗劫持俄罗斯油轮不成,被生擒。海盗头子叫嚣:“按照国际公约,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们。”俄罗斯军官听完没有生气,反而是笑道:“确实如此,所以我们决定释放你们,并且给你们一艘船!”
 
这艘油轮排水量超过10万吨,满载8万多吨原油,船上23名船员全是俄罗斯人。
 
老船长图利钦斯基在这片海域跑将近三十年,经验极其丰富。
 
5月5日中午,三艘海盗快艇突然从海平面蹿出,每艘坐着三四个端AK-47的亡命徒,直扑油轮。
 
但图利钦斯基比他们更快。
 
他在海盗靠近之前就下了三道命令:全员撤进安全舱、切断全船动力、锁死安全舱门。
 
23名船员不到两分钟全部消失。海盗冲上船才发现整艘船空无一人,驾驶台空、机舱空,连个人影都找不到。
 
更让他们头皮发麻的是,有人在船舱翻出俄罗斯国旗。
 
在海盗圈子里有条铁律:宁抢商船,别碰军舰国的船。这帮人今天算是把这条规矩踩得结结实实。
 
海盗想用浓烟把船员逼出来,但俄罗斯人硬是没开门。
 
因为船长在躲进安全舱前已发出求救信号,附近巡逻的俄罗斯海军"沙波什尼科夫元帅"号驱逐舰迅速赶到。
 
5月6日清晨,卡-27武装直升机升空扫射,16名海军陆战队员从侧后方登船,22分钟结束战斗。1名海盗被击毙,其余10人全部投降,23名船员零伤亡。
 
海盗头子被押上甲板后搬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5条,声称公海上抓获的海盗必须移交有管辖权国家审判,俄罗斯海军无权处置。
 
这话确实有几分道理——交给索马里,那里连像样的法院都没有;俄罗斯自己审,跨国司法程序复杂得能写一本百科全书。
 
审也不是,放也不是,养着更不可能。
 
俄国防部发言人说得很直接:"我们凭什么花钱养海盗?"
 
俄罗斯军官听完海盗头子的叫嚣,不但没生气,反而笑道:"你说得对,按公约我们确实没资格审判你。所以我们决定释放你,还送你一条船。"
 
海盗们被带到一艘老旧橡皮艇旁,武器、通讯设备、GPS、指南针全部没收,快艇直接炸成碎片,只给3升燃油、少量淡水和几块硬饼干。
 
事发地点距最近陆地超过300海里,赤道烈日下,没有动力、没有方向、没有通讯、没有淡水。这不是释放,是另一种判决书。
 
一小时后橡皮艇从雷达上彻底消失。俄国防部的说法是:"他们的命运交给大海决定。"
 
从那以后,亚丁湾海盗看见俄罗斯国旗都绕着走。
 
海盗头子搬出国际公约以为那是护身符,没想到俄罗斯军官把同一部公约变成一张单程船票。
 
规则是死的,但用规则的人是活的。
 
真正的威慑从来不是法庭上的判决,而是让你连上法庭的机会都没有。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