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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中村私宅绿本房指[非商品的房地产证]证载权利人健在时,不能直接办理“家庭内

深圳城中村私宅绿本房指[非商品的房地产证]证载权利人健在时,不能直接办理“家庭内部更名或加名,更不能通过交易更名、连法拍都只是在副页上记录获得方式

现不动产更名唯一合法可行路径,仅证载人去世后,继承人可凭独生子女继承、遗嘱公证书等类似情形变更权利人名字,目前这种绿本更名政策,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老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公证]指定了被继承人,待老人百年后指定继承人需要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又需要再进行[继承公证]而继承公证时又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签署房产放弃继承声明而产生了纠纷,其他继承人要么想推翻遗嘱要么不配合、导致遗嘱指定继承人无法办理过户的事时有发生,严格来说绿本房的[指定]遗赠、遗嘱继承比城中村历史遗留物业的[指定给予]更难处理,实务中两种物业的指定继承,要根据大家庭不同情况,不同远可预见纠纷,做出专属合同方案满足老人的真实意愿让指定人可以顺利取得其名下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