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嘛事!”河南汝州,市民史先生手持一本1999年的存折前往银行取款,存折记录四笔存款合计93万,还盖着当年网点的业务公章与柜员私章,可银行直接拒绝兑付,双方矛盾一路闹上法庭,最终法院的裁定结果让不少网友大跌眼镜。
1999年,史先生分四次到当时的农信网点办理存款,先后存入30万、43万、10万、10万,总额93万元,柜员张某为他办理手续并出具存折。此后二十多年,史先生妥善保管这本存折,从未办理存取、查询业务,直到2020年急需用钱,才拿着完整无破损的存折到改制后的农商行汝州支行办理取款。
柜台工作人员调取系统档案,又翻查九十年代留存的纸质营业台账,从头到尾找不到这93万的入账流水,当日营业对账记录里也没有对应款项。银行立刻找到当年经办柜员张某核查,对方承认存折是自己私自伪造,93万现金根本没有进入银行账户。
史先生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存折印章齐全、字迹完整,在他看来这就是合法存款凭证。多次协商无果后,他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全额支付93万本金,外加多年产生的利息共计14万余元,希望通过民事判决拿回自己的存款。
庭审过程中,银行主动申请当年的柜员张某出庭作证。张某当庭确认,这份存折是他私下出具的虚假凭证,银行从未收到这笔巨款,还称史先生当初清楚整件事。史先生则坚称自己足额交付现金,对柜员造假一事毫不知情,双方各执一词,证据说法完全对立。
一审法院审理后发现,柜员张某私自伪造金融存单、收取款项不入账的行为,已经涉嫌经济犯罪。按照法律中“先刑后民”的规则,民事储蓄纠纷暂时无法审理,直接裁定驳回了史先生的民事起诉,将全部案件材料移交公安与检察机关侦查。
史先生不服一审结果,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即便柜员存在犯罪,银行印章属实就该承担兑付责任,要求法院继续审理民事诉求。可二审法院复核全部证据后,维持了一审裁定,依旧驳回他的起诉,民事维权途径暂时中断。
这个判决结果曝光后,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很多网友感到难以理解,明明持有盖银行公章的存折,却不能直接起诉要钱。法律人士解释,驳回起诉不等于彻底失去维权机会,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查清资金去向、确认史先生是否知情、柜员违法事实完整定性后,才能再处理民事赔偿问题。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刑事侦查流程,办案机关正在核查当年柜员张某同期经手的全部账目,追查93万资金的下落,同时厘清储户、银行、涉事员工三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后续民事赔偿事宜要等待刑事案件办结后再另行处理。
说到底,这件事给所有储户敲响了警钟,存款不能只依赖一本存折,大额存款务必保留存款回执、转账凭证,定期核对账户流水。银行内部印章、员工管理存在漏洞会埋下巨大隐患,而一旦涉及员工刑事犯罪,普通储户的民事维权流程会大幅拉长,钱财兑付也要等待刑事案件查清真相,保管好完整资金凭证、及时核对账户,才能最大程度避免类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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