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傻眼了吧?”宁夏银川,男子向朋友借款50万元,约定一个月内还清,男子当场写下借条。谁料借款到期后朋友并未还钱。2025年,男子手持真实借条将朋友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以男子未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男子不服,提起上诉,法院这样判了!
在2011年9月那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老张在银行柜台前办完手续,把一张面额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递到老李手里时,两人的脸上都挂着热情的笑容。
那时候的老张万万没有想到,手里的这张薄薄的纸张,竟然会在长达14年后,变成一场将他死死拖入深渊的法律噩梦的开端。
接到汇票的老李也显得十分痛快,他当场扯过一张白纸,拿签字笔沙沙沙地手写了一张借条,白纸黑字,字迹工整得很,上面清清楚楚地写明了这笔钱一个月后就归还。
最后的落款日期也掐得十分精确,2011年10月24日,然而,等到一个月后约定的还钱日子到了,老李的账户里却没有任何动静。
老张当时在家里抽着烟,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两人口头上称兄道弟了这么多年,为了这点时间就上门催债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伤了彼此的和气,索性就没开口去催。
可谁能想到,这笔账一拖,竟然就跟石沉大海一样,整整拖过去了两年。
到了2013年的时候,这两人的私人关系开始发生了一些外人看不太懂的微妙变化,那时候老张做生意急需一笔银行贷款,由于额度不够,便转头找到老李,请他出面给自己做个信用担保。
老李当时也算仗义,点头帮了这个忙。结果没过多久,因为老张这边的资金链出了问题,银行直接一刀切,从老李的个人账户里硬生生扣走了10万块钱的担保金。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老张心里觉得亏欠,一咬牙,反过来给老李打了张10万元的欠条。原本的债主这下子一转身,倒变成了欠对方钱的债务人,这50万和10万的两笔账登时就纠缠在了一起,成了一笔乱麻。
也是在2013年的4月27日,老张看着自己手里的那张50万借条,心里终于是憋不住火了,他特意挑了个下午,急吼吼地跑到老李家的大门口。
瞧见屋里没人,他便拿出一张写得明明白白的催款通知单,啪地一声贴在了老李家的大门正中央,为了防止对方赖账,老张还专门掏出手机,对着大门拍了一张清晰的照片留作证据。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老张贴条催款的这个动作,在法理上成功让原本的诉讼时效直接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这就意味着,从贴条的第二天开始算起,他手里又握有了整整三年的黄金时间去合法追债。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一次气冲冲的上门催收,竟然成了老张在往后长达12年的漫长岁月里,唯一一次主动跟老李要账的记录。
从2013年4月28日的那天清晨开始,一直到大局已去的2025年,在中间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老张就像是把这50万彻底忘在脑后了一样。
他没有给老李打过一个催款电话,没有发过一条催账的微信,甚至连一封正规的律师函都没舍得寄过去。
他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眼睁睁地看着那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在2016年4月27日那天悄无声息地走到了尽头。
而时效过期之后,他依旧不慌不忙,又放任时间在眼皮子底下白白流逝了整整九年。
直到2025年,老张自己的生意突然遭遇了重创,手头紧得厉害,到处急需现金抓总。
这时候他才一拍大腿,急匆匆地在书房的抽屉最底层,翻出了那张早就已经泛黄、边缘都有些磨损的陈年借条。他带着志在必得的信心,一纸诉状把昔日的好友老李告上了法庭。
老张手持50万元借条原件起诉老李,一审认为胜券在握。
但老李辩称已用煤炭抵债,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一审法院却以老张曾打过一张10万元欠条为由,推定若50万元未还,理应在10万元欠条中注明抵扣,进而认定50万元已通过其他方式还清,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老张不服上诉。
二审银川中院指出,50万借贷与10万担保款是两码事,不能以此推定前债已清;且老李主张以煤抵债却无任何单据,口说无凭,不予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