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下半身的代价有多惨重?”重庆一位5旬大叔,背地里跟比自己小17岁的已婚少妇搞起了地下情。本来想尝尝新鲜感,结果某天身体突然长出了大串水疱,疼痒难忍,一查“生殖器疱疹”,医生一句“终生无法治愈”直接把他击垮了!苦不堪言的他跟情人彻底撕破了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要2万医药费,外加未来30年可能产生的8万治疗费和1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的最终判决,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
生殖器疱疹是常见的性传播疾病,由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病毒进入人体后,会顺着神经藏到腰底部的神经深处,现在的药物只能压制病毒活性、让水疱消下去,没法把藏在神经里的病毒彻底清除,所以只要染上就会终身带毒。
平时身体好的时候可能没动静,一旦累着了、感冒了、熬夜多了,甚至情绪不好导致免疫力下降,病毒就会重新活跃,导致病情复发。
发作的时候,不光私处的水疱又疼又痒,严重的时候走路、坐着都难受,还可能带着发烧、浑身没劲儿,大腿根的淋巴结也会肿痛。
就算症状消下去,患者也总担心什么时候会复发,还怕传染给家里人,尤其是自己的配偶,平时一起生活、亲密接触都有风险,心理压力特别大。
时间长了,不仅身体反复遭罪,还容易憋出心理问题,正常的家庭生活也会受很大影响。
从法律层面看,这类因为亲密接触染上传染病的纠纷,主要看过错认定与责任划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女方明知道自身患有生殖器疱疹且具备传染性,却故意隐瞒病情与男方发生亲密接触,直接导致男方感染,那她的行为就构成了民事侵权,需要对男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通常包含已经实际产生的医疗费、就医交通费等直接物质损失,以及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过这名男子提出的赔偿金额,法院不会完全按照他的诉求判决。他主张的八万元未来三十年治疗费,就很难一次性得到支持。因为以后这个病复发多少次、每次治疗花多少钱,都是不确定的,不属于必然会发生的明确损失。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后续治疗费一般要等实际产生之后,再另行起诉主张,只有医院或者专业鉴定机构明确出具证明,确认后续治疗必然发生且金额固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和已经产生的医疗费一起判决。
至于十万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法院会结合病情的严重程度、侵权方的过错大小,还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综合判定,通常不会达到这么高的数额。
另外,这件事里双方都属于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男方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法院划分责任时会酌情考量这一点,相应减轻女方的赔偿比例。
这件事带来的代价,远不止看病花钱和打官司这么简单。婚外情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一旦闹开,首先冲击的是两个家庭,双方的配偶、孩子都会受到情感伤害,原本安稳的家庭很可能就此破碎。
其次,这类涉及隐私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相关事实难免在小范围扩散,当事人的社会评价会降低,在亲友、邻里间的名誉会受到直接影响。
很多人一开始都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就一次、不会出事、没人知道,可真等风险落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后悔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