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54岁男子在亲戚家开的一家烧烤店里帮忙。一日,他见店里来了5位顾客抽烟,就上前好心劝阻,谁知5人并不领情,对男子骂骂咧咧,双方吵了起来,还发生了肢体接触,随后,被现场人员劝开。5人离开后,男子憋了一肚子气,去店门口抽根烟,消消气,却突发身体不适,不幸倒地身亡了。事后,经鉴定男子系心源性猝死,男子曾做过搭桥手术。目前,警方已将5位顾客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近日,一起餐饮店冲突引发的猝死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热议。
54岁的帅某某,一直在亲戚经营的烧烤店里帮忙。
6月8日当晚,店内迎来郁某某、马某某等五位顾客。几人刚落座不久,便在店内当众吸烟,烟雾弥漫,让店内其他顾客十分不适。
见此情景,帅某某立即上前劝阻,全程语气平和,只是好心提醒店内禁止吸烟。
令人意外的是,这几名顾客不仅毫不领情、不肯掐灭香烟,还当场翻脸,对着帅某某出言不逊、骂骂咧咧。
帅某某满心委屈,自己只是遵守店内禁烟规定、善意提醒,并没有任何过错,于是便和对方据理力争。
可几名顾客心态蛮横,自认消费者就是“上帝”,觉得被劝阻抽烟很没面子,当场心生不满。
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持续升级。几名顾客情绪彻底失控,上前对帅某某进行拉扯、推搡,现场场面十分混乱。
所幸在场的店员和就餐顾客及时上前劝阻,将双方强行分开,才避免冲突进一步恶化。
当晚9点59分,这场争执看似就此平息,五名涉事顾客随即收拾东西离开了店铺,所有人都以为此事就此翻篇。
没人预料到,一场致命的悲剧已然悄然降临。
顾客走后,帅某某憋了一肚子闷气,和家人站在店门口平复情绪。心绪难平的他,还独自点了一根烟缓解心情。
就在短短两分钟后,也就是当晚22点01分,帅某某毫无征兆地直直倒地。
身边的家人瞬间惊慌失措,立刻拨打急救电话送医全力抢救,可惜最终抢救无效,帅某某不幸离世。
经医院诊断,帅某某的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据了解,54岁的帅某某本身患有严重心脏病,此前还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本就经不起情绪剧烈起伏、激烈争执和肢体拉扯。
当晚的冲突让他极度生气、身心紧绷,剧烈的情绪波动,最终诱发了猝死悲剧。
事件传开后,网上流传的“帅某某被顾客殴打致死”的说法并不属实,全程并未发生致命殴打行为。
但毋庸置疑,这场无端的争执冲突,是导致他猝死的直接导火索。
事发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将五名涉事顾客带回派出所核查,目前该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仍在依法有序推进中。
《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规,辱骂、推搡帅某某,诱发其情绪激动猝死,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帅某某劝阻吸烟合法正当,但自身有严重心脏病史,争执后情绪失控并吸烟,对自身死亡有一定过错,可减轻对方责任。
烧烤店已尽劝阻义务,无明显过错,不担责。
总之,顾客需按过错比例赔偿,帅某某自担部分责任,店家无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