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公平,普通人绝不可退让的最后堡垒
高考长期以来被普通家庭视为公平的上升通道,任何特权行为都会引发公众强烈反感。但在民国时期,大学录取制度呈现出另一种景象,常被一些人拿来宣扬所谓“个性化选拔”的灵活性。例如,1929年,钱钟书报考清华大学,数学只考了15分,却因国文和英文成绩突出,被校长召见后录取。这一故事经常被用来证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合理性,但事实是,当年清华外国语文系本科的录取标准是算学分数5分以上,总平均分40分以上,钱钟书的录取并非真正破格。
民国大学招生确实存在破格录取的案例,但普通人将自己置身于这种特权情境,往往只是意淫式的想象。对于寒门子弟来说,大学招生远没有宣传的那样浪漫。民国高校普遍采用自主招考,各校自行命题、评阅、制定录取标准,灵活性极高,但往往并非为普通学生准备,而是为上流社会子弟打开方便之门。
特权与冒籍现象
1929年,南开学校明确提出对捐资人子弟予以优待入学,高官子弟依靠手中权力走后门也屡见不鲜。1935年前后,冒充蒙、藏、康、水等边疆籍身份违规入学的现象相当严重。在各大国立大学中,北京大学收录贸籍顶替者数十人,清华大学12人,北平师范大学8人中只有2人是真正随机入学。学校虽设置严格审查,但一般家庭无法跨越这些障碍,而身居高位者通过户籍和推荐信轻而易举获得入学资格。
民国大学招生的另一种不公平体现是认可中学制度。部分高校如燕京大学、上海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苏州东吴大学、南京金陵大学等,允许认可中学毕业生凭推荐信和毕业文凭免试入学,而这些学校多为贵族中学,普通家庭子弟难以进入。1936年统计显示,全国108所正规高等院校中,上海、北平、天津、广州、南京等城市高校占全国67.7%,学生人数约占总数80%。当时,大城市中学一年学费200~300元,而普通工人工资仅10元/月,寒门子弟即便依靠亲族资助,也难以跨越这一门槛。
改革尝试与失败
抗战爆发前,民国政府曾尝试统一招生。1938年,教育部颁布统一招生办法,设立招生委员会,推行统一标准,第一批22所院校参与,次年增加至28所。统一招生旨在压缩灰色空间,但各大学坚持自主招生传统,反复扩大自主名额。更关键的是,教育部本身也存在特权行为,例如允许各省教育行政部门保送高中会考成绩优异的学生,名额上限为及格学生总数的15%,存在大量操作空间。
1939年,保送制度弊端明显,教育部开始压缩保送名额,将比例降至10%,并取消国立中学保送权,但学校仍试图恢复自主权。到1941年,统一招生被迫暂停,恢复各校自主招生,以抗战和交通困难为由,原有免试名额恢复。民国政府改革彻底失败,面对地方利益集团和官僚体系的特权勾结,任何约束都显得无力,而官员本身是最大的特权集团,使改革注定无法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