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个已婚男子约了个少妇,俩人一大早的就在车上发生亲热的关系。
这事说起来,真是又荒唐又唏嘘。
去年7月27号早上7点,安徽濉溪县,60岁的马某开着车接上女子魏某,把车停在路边。俩人在车里亲热,结果马某一使劲,直接趴那儿不动了。
魏某一摸,人没气了。吓得赶紧打120,7点22分拨的电话。救护车来了,她跟着上了医院,一步没离开。抢救了半小时,人还是没救回来。
人没了之后,她又主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了查了个遍,毒物筛查、尸检都做了,马某体内没有毒药,没有异常。最后结论是:猝死。
按理说,这事跟魏某没啥关系。她没跑没躲,该打的电话都打了,该配合的都配合了。
可马某的家人不干了。直接把魏某告上法庭,要她赔32万。理由是:你要不跟他亲热,他能死吗?
法院没支持这个说法。
判决书说得明白:俩人是你情我愿,没有强迫,没有伤害。魏某没有害他的想法,法律上没问题。你自己身体有病,出了意外,不能全怪别人。
再说了,魏某第一时间救人,该做的都做了。要是她跑了不管,那才是另一回事。
这事儿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婚外情虽然不道德,但法律上确实管不着。也有人说,年纪大了还这么折腾,身体受不了啊。
说到底,人没了,家属伤心可以理解,但不能逮着谁就赖谁。法院判得没错,谁的责任谁担,没责任的不背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