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金色安康家园物业关停电梯致急症老人徒步抬下12楼事件完整始末
一、事件经过
事发于开封金色安康家园小区,楼栋为14层高层住宅,3个单元共6部电梯:
1. 6月1日:物业突然关停全部电梯,无提前公示,对外起初谎称设备检修,后续承认是因大量业主拒缴物业费,以停梯方式逼迫缴费,电梯一停运就是9天。
2. 6月6日:12楼住户两位老人突发心脑血管急症,情况危急,家属拨打120急救,多次哀求物业临时开梯用于救人,被物业强硬拒绝,答复“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服务,我们问心无愧”。
3. 万般无奈下家属报警,消防员、民警赶到现场,众人合力抬着担架,逐层徒步从12楼走楼梯将重病老人转运下楼送医,高层徒步转运极大耽误了急救黄金时间,过程凶险。
4. 6月10日:在舆论、社区多方施压下,停运9天的电梯才进入检修、待市场监管部门核验恢复使用的流程。
二、矛盾深层根源:业主与物业长期积怨
1. 物业服务严重缺位,业主集体拒缴物业费
小区过往乱象频发:此前发生火灾时楼道无灭火器,造成住户老人遇难;监控大量损坏、饮用水水质差、公共设施常年失修;业主多次反馈问题,物业均消极敷衍,最终约80%业主抱团拒交物业费维权。
2. 物业更迭乱象加剧对立
老物业曾发布退场通知,新物业入驻后,老物业拒不交接资料、设施,导致新物业5个月无奈离场,之后老物业又强行回归管理,业主从根源上不认可该物业的服务资格,矛盾彻底激化。
三、物业行为明显违法,完全站不住法理依据
1. 法律禁止以停电梯、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关停电梯等方式催收物业费。物业费纠纷属于合同债务,物业合法途径是起诉欠费业主,而非拿全体业主的生命通道当要挟工具。
2.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物业负有法定维保、运行义务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是电梯第一管理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应急使用、按期年检维保;即便物业费收缴困难,也可动用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护电梯,无权直接关停救命电梯。
3. 急救属于紧急避险场景,物业拒不临时开梯存在过错
面对病人急救这类人命关天的紧急情况,物业有义务临时启用电梯保障救援,刻意阻拦若造成老人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还需承担民事赔偿乃至相关法律责任。
四、双方各自的问题
物业方核心过错
1. 用关停高层电梯这种极端手段逼费,漠视全体业主(老人、病患、孕妇、残障人士)基本生存通行权;
2. 急救时刻拒绝开梯,冷血漠视生命安全;
3. 长期服务不作为、拒不整改设施缺陷,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的首要诱因;
4. 物业合同到期退场后拒不交接、强行回归管理,程序本身不合规。
业主方存在的短板
业主拒缴物业费是维权下的被动反抗,但集体拒缴并非合法维权方式:个别正常缴费业主也被牵连承受停梯损失;正确做法是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投诉、诉讼、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等合法途径维权。
五、后续处置与大众反思
1. 官方介入:辖区社区居委会居中调解,督促物业检修电梯并接受市监部门验收,同时要求物业补齐灭火器、维修监控、改善水质等基础服务。
2. 网友争议焦点
- 批判物业:把服务合同变成“捆绑要挟”,拿人命博弈物业费,行为失德又违法;
- 理性声音:物业费是小区运转基础,双向履约才是根本,物业差就走程序换物业,业主也不应以拒费的极端方式对抗。
六、现实维权科普
1. 业主遇劣质物业:收集服务缺失证据,组建业委会,向住建物业科、12345投诉,通过法院起诉解聘物业,动用维修资金修缮公共设施;
2. 物业催费:只能单独起诉欠费业主,绝对禁止停梯、停水、断电等捆绑式惩罚;
3. 突发急救被卡电梯:立刻报警、拨打12345政务热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室投诉,固定视频证据,后续可追责索赔。小区内事故 河南大爷伤案 开封龙亭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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