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名女子着急谈男友,就没有考虑年龄,直接和一位 60 岁的男子交往了,还和对方在车里发生了关系,谁知道对方身体有恙,直接猝死,这也给自己找了麻烦。家属向她索赔 32 万,而她自己也觉得无辜,全程她都没有逃跑,还协助 120 和 110,已经做到了应尽的义务,但家属还是把她起诉了。
事情发生在 2025 年 7 月 27 号的早上,七点多钟,天刚亮透。60 岁的马某开着自己的车,接上了女子魏某,把车开到了当地一个镇的红绿灯路口东边停了下来。
两个人是刚认识不久的交往对象,魏某当时想着找个伴儿,也没太在意年龄差距,觉得聊得来就先处着。
停好车没一会儿,俩人就在车里发生了亲密行为。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事儿,谁也没想到意外来得这么快。
过程当中,马某突然就没了动静,整个人失去了意识,瘫在了座位上。魏某当时就慌了,换谁遇到这种场面都得懵,但她没乱了阵脚,也没想着开车门跑路。
七点二十二分,魏某第一时间拨通了 120 急救电话,在电话里说清楚了位置和情况。
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把马某拉去了医院抢救,魏某也跟着一起去了医院,全程陪着跑前跑后。可惜抢救了半个多小时,医生还是宣布马某临床死亡。
从医院出来,七点四十五分,魏某又主动打了 110 报警,把事情一五一十跟警方说了,配合做笔录、接受调查。
后来警方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马某体内没检出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最终认定是猝死。说白了,就是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意外死亡。
按说事情到这儿,魏某该做的都做了,既没跑也没躲,救人报警都没耽误。
可马某的家属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好好一个人出门,怎么就突然没了?他们思来想去,觉得这事儿全怪魏某,要不是她跟马某在车里折腾,马某也不会诱发身体问题。
家属越想越气,直接一纸诉状把魏某告上了法院,列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大堆项目,加起来总共要赔 32 万多。
在家属眼里,魏某就是这起悲剧的始作俑者,人是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没的,她就得负责。
魏某这边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觉得两个人都是成年人,交往和亲密行为都是自愿的,她又没强迫对方,也不知道马某身体有隐疾。
出了事她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还跟着去了医院,事后也主动报了警,作为一个普通人,她已经做到极限了,凭什么要她赔钱?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怎么判就成了关键。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毕竟人死了,多少出于人道主义赔点,和稀泥算了。
但这次法院没这么干,直接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魏某一分钱都不用赔。
这起案子之所以关注度这么高,一来是场面有点尴尬,车里、老少恋、猝死,几个元素凑在一起天然就有话题性;二来是它戳中了很多人的顾虑 —— 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交往,万一出了意外,到底要不要负责?
答案其实很明确,每个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你自己有什么基础病、能不能承受剧烈活动,自己心里最清楚,不能把这个责任甩给别人。
另一方只要没有强迫、没有隐瞒、出事之后及时救助,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说回魏某,她这事儿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本来是想好好谈个对象,结果闹出这么大的风波,还被人告上法庭索赔 32 万,平白无故惹了一身麻烦。
虽然最后赢了官司,但这段经历估计也够她记一辈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