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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募12/同类案件检索 前置免责声明: 本篇所载全部司法案例素材,均来源于中

公开招募12/同类案件检索
前置免责声明:
本篇所载全部司法案例素材,均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各级人民法院对外公示的生效法律文书,仅用于同类法律实务参考、法律行为研究分析。
本系列第十一辑已深度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性典型案例——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诉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案,该案划定了违规解封类案件统一裁判适用标准,本篇不再重复剖析该案细节,仅做规则援引参考。下文将结合全国多地同类违法解除财产查封行为引发的司法纠错、国家赔偿、政务纪律处分、刑事定罪生效判例展开梳理,为法律维权、风险研判提供权威参照依据。

一、民事司法纠错+国家赔偿典型判例
案例1:仙游县象岭饲料厂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解除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纠纷案
案号:(2002)闽法委赔字第1号
案件概况
1. 仙游县象岭饲料厂因民间借贷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依法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名下房产采取查封保全措施,用于保障自身债权顺利实现;
2. 本案尚未完成庭审审结,债务人未清偿任何到期欠款,既未收到债权人出具的书面解封申请,也不存在超标的查封、合法财产置换等法律规定的解封情形,承办法官自行出具裁定,对案涉房产予以解封;
3. 房产解除查封后,债务人迅速将房屋对外变卖处置,转移名下全部可供执行资产。饲料厂后续拿到胜诉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已无任何可处置财产,合计16万元债权最终无法通过强制执行得以清偿。

纠错处置与履职追责结果
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生效裁定,认定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查封的行政司法行为违法,判令该院向赔偿请求人足额支付16万元国家赔偿金;
2. 法院内部同步开展执法过错纠错处理,本案承办法官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在全省法院系统内部通报批评,纳入年度司法执法过错考核台账,取消当年评优评先任职资格。

裁判核心要点(此为重点,笔者格外关心)
诉讼财产保全阶段的查封强制措施,仅可在四类法定情形下依法办理解封手续。在缺少合法事由的前提下擅自解除查封,致使债权人合法债权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认定为违法保全行为,所属法院需要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对办案司法人员启动执法过错问责程序。

案例2:咸阳市秦都区某商贸公司诉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案
案件概况
1. 该商贸公司胜诉后,依法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案债权本金加利息总计192万元;
2. 审理法院以查封标的额超出涉案债权为由直接裁定解除土地查封,仅口头告知更换三套房产作为新的查封标的物,既未书面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也未核查确认该三套房产已被其他债权人轮候查封,我方当事人无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3. 案涉土地解封后被其他债权人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完毕,被执行人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商贸公司全部债权彻底无法追回。

纠错处置与履职追责结果
1. 经当事人申请执行复议、上级法院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审理后,认定秦都区人民法院本次解封行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属于违法错误执行行为;
2. 法院依法受理司法赔偿申请,最终通过司法救助结合阶段性国家赔偿的方式,弥补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损失;
3. 本案执行承办人员被要求提交书面执法过错检讨,在本院执行部门内部通报批评,案件录入法院司法执法瑕疵档案留存备查。

二、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规解封配套政务纪律处分典型案例
案例: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违规解封厂房被给予政务降级处分

案件概况
某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未获取申请执行人书面解封许可、涉案债务尚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接受被执行人私下沟通请求,违规开具协助执行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名下厂房办理解封手续。被执行人随即对外出租厂房,隐匿转移全部租金收益,直接导致申请执行人近300万元债权无法强制执行。

纠错与纪律处罚结果
1. 上级法院通过执行监督程序撤销本次违法解封的执行法律文书,依法认定该执行行为违法;
2. 当地纪委监委对涉事工作人员立案审查调查,认定其存在履职不作为、滥用司法执行职权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政务降级处分,调离执行工作岗位,违纪案件在全市法院系统内部通报警示。

三、违法解封情节严重涉刑生效判例
案例1: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7刑终462号刑事案

还有
案例2: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4刑终358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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