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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渝”非彼“遇” 题目有点含糊,其实我想说的是,近期“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

此“渝”非彼“遇”

题目有点含糊,其实我想说的是,近期“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以商标近似涉嫌违规侵权,起诉“渝见小面”的事。

对了,“渝见小面”是一对来自重庆的年轻夫妻,在河南南阳开的一家饭馆的名字。

2024年,这对夫妻来到南阳,租下这个门面店,做以面食为主的餐馆。因为两人都来自重庆,他们就给饭馆起名“渝见小面”。

按照老板娘的说法,一碗面卖8元钱。也就是说,两个人做的是小本生意,做的是家常面食,也针对的是普通消费者。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在河南没有一家门店,但在全国有543家门店,号称“上市第一面馆”的遇见小面公司代理律师找上了他们。

2025年12月才在香港上市,截止昨天6月12日,股价为3.73港元,较发行价跌去了47%,目前市值26.5亿港元。

如此财大气粗的连锁饭店,一旦认定这个“渝见小面”因为商标近似涉嫌侵权的话,恐怕对这对经营渝见小面的夫妻不利。

尽管代理律师也与这对夫妻协商了,支付至少7000元的费用,再修改店名,就可以不用打官司了,但是,这对夫妻拒绝了。

用这位老板娘的话来说,一碗面卖8元,得卖出去1000碗面,根本承担不起。承担不起,那就意味着只能法庭见了。

不好说法庭会如何判决,只是遇见小面公司的代理律师出面,似乎很有信心。很显然,这场官司的结果似乎并不有利于这对夫妻。

不说法庭的判决吧,就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商标近似这不是理由。商标并不是几个汉字构成的,应该还包括图案、字体字形颜色等等。

要是这样来判断的话,渝见小面也仅仅只是拼音相同,而汉字,包括构图字体字形颜色等等差异很大。

何况,两家店的内饰装修风格截然不同。让任何人来判断的话,不会将这家渝见小面与大名鼎鼎的上市公司、中国第一面馆-遇见小面混同的。

仗着“财大气粗”,仗着专业律师,这家上市以后,就一直走下坡路,我这里说的是“股价”,因为商标汉字同音就起诉侵权,有点太霸道了。

此“渝”非彼“遇”,作为消费者之一,我是非常反对这种“碰瓷”式起诉的。若是真的侵权了,大品牌完全可以提出要求来。

不能一句话不说,直接提出高额的和解费,这不就是典型的“碰瓷”吗?对小本生意的普通人来说,那遇到过这种阵状。

想起保时捷总裁在国内参观某品牌汽车时,他并没有抗议或起诉,而是说了句,全世界的审美都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大公司或者大企业要有格局。应该思考的是如何主业挣钱,而不是这种没有格局的“碰瓷”,尤其是“滥用”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