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七点,60岁老马开车带一个女的,停在安徽濉溪一个路口边上。
两个人在车里发生了亲密行为。结果老马突然不行了,直接没意识。
身边这女的叫魏某。她没跑。7点22分,老马刚倒下,她立刻掏出手机打120。跟着救护车送到医院,全程陪着抢救了半小时。人没救回来,医院判了猝死。
打完120之后,魏某在7点45分主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了,毒物检测啥也没检出,没有农药没有鼠药没有镇静剂,就是人自己身体扛不住了。
家属不接受。把魏某告了,要32万。
法院看了,驳回了。理由写得很清楚——魏某第一时间打了120,也报了警,她一个普通人还能干点啥?你又拿不出证据说她跟老马死有直接关系。
这个判决,跟之前几个类似案子比一下,就更有意思了。
2014年湖南临澧,一个男的跟女网友幽会时心肌炎猝死。那女的害怕不正当关系被发现,没敢及时打急救电话,等再叫120的时候人早就不行了。法院判她赔了6万多。2025年西安也有一个,女的跟男的在车里发生关系后男的猝死,那女的连120都没打,反而拿走了男方的手机。二审判她赔13万多。
看出规律没?法院看的不是你“有没有发生关系”,而是“发生之后你做了什么”。你怠于救助,你就担责。你第一时间打了电话、报了警、陪着去了医院,法律就认为你尽到了本分。
魏某这次能赢,就赢在她那两通电话打得够快。
那再往下想一步。
判决书里没写老马家里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他老伴对他怎么样。但有一个事是确定的——一个60岁的男人,宁愿大清早七点把车停在路口,也不愿意在家待着。这背后到底缺了什么,没人说得清,但值得琢磨一下。
有人可能会说,你是不是在给老马找借口?不是。人没了,说什么都晚了。我只是觉得,一个连死都死得不体面的人,家属在忙着打官司要钱之前,是不是也该想想——他为什么要大清早七点出门?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替他家回答。
你怎么看这个判决?魏某到底该不该赔?评论区聊聊。
来源:红星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