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背发凉!湖南沅江,男子是炒货店老板,他发现隔壁店在聚餐,有人喝了酒后开车离开,他马上电话举报了。不料,第二天一女子上门,把他的脸扇肿了,但最让他脊背发凉的是,举报的事他除了举报,谁都没告诉,可打人的女子,称是酒驾人的朋友。网友: 信息是怎么泄露的?
这事说起来,真是让人心里堵得慌。
曹先生开了一家炒货店,他从不惹事,踏踏实实卖着瓜子花生。
那天,隔壁奶茶店老板跟朋友聚餐,他也是无意中看见,有个人喝了酒之后,竟然直接开车走了。
曹先生也是个热心肠,觉得酒后驾车上路非常危险,万一出事那就是害人害己。
没多想,就抄起电话打给了交警队,交警办事效率也高,没一会儿就把王某截住了。
还给曹先生回话说,王某已被截停,测出来酒精含量15毫克。
虽说离20毫克的酒驾红线还差一点,但毕竟喝了酒开车上路,做法就是不对。
曹先生没上心里搁,以为这事儿也就翻篇了,各回各家。
可谁能想到,第二天剧情直接来了个大反转。
当天下午,曹先生正在忙生意。
一女子气势汹汹闯进曹先生的店,那架势看就不是善茬。
果然,女子二话不说,就指着他的鼻子骂,说曹先生简直就是吃饱撑的,别人酒驾管你什么事?
曹先生也是个老实人,全程没还一句嘴,也没动手。
女子一看这架势,以为曹先生知道自己理亏,不敢吭声。
她反倒更来劲了,推推搡搡之后,结结实实扇了曹先生两个大耳刮子。
这一下,曹先生脸也伤了,头也疼了,报警后去了医院验伤。
诊断书上写着:面部挫伤。
曹先生冤枉极了,自己不过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打个举报电话。
自己又没拿到那500块钱奖励,还得搭进去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这好人还能不能当了?
而最细思极恐的是,曹先生自己打完举报电话,半个字都没跟旁人漏过。
女子是怎么找上门的?
这就像匿名在网上发了个帖,结果下一秒,就有陌生人来家敲门。
这种恐惧感才是最折磨人的。
如果是,路边随便哪个看热闹的听见了,顶多也就是背后嘀咕两句。
不可能连他姓甚名谁、店铺开在哪儿都摸得一清二楚?
这明显是精准打击!
这就不得不让人往那方面想了,那就是内部信息流出去了?
毕竟,举报人信息是高度敏感的,如果连这种保护都做不到,以后谁还敢对坏人坏事来举报?
更逗的是,居然还有人在那儿抠字眼,说王某测出来才15,根本没到酒驾标准。
曹先生这是举报了个寂寞。
这话听着就让人火大,难道非要等人家醉得东倒西歪、在路上画龙了,才叫值得举报吗?
曹先生当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喝了酒的人准备开车,他行使公民监督权有错吗?
退一万步讲,15毫克也是酒,也是隐患,这种防患于未然的事儿,怎么到了某些人嘴里反倒成了罪过了?
那个打人的白衣女子,更是奇葩,她不去怪自己朋友不争气、不遵纪守法,反而把枪口对准了举报人?
在她那儿,酒驾没事儿,举报酒驾才是罪大恶极。
这种“护短护到无法无天”的心态,才是最可怕的,它会让人对规则失去敬畏。
目前,当地警方算是接了这个烫手山芋,一边抓打人的,一边查信息泄露。
其实这俩事儿得一块办,打人的该拘留拘留,该赔偿赔偿,这没得商量。
但最关键的,还是那个泄露源。
如果是内部有人为了人情,或者蝇头小利,把举报人信息泄露了,那这就是知法犯法极其恶劣。
如果是系统漏洞,那就得赶紧打补丁。
不然,今天泄曹先生的,明天就能泄李先生的,以后谁还敢信你?
这事儿闹到现在,早就不是曹先生挨两巴掌那么简单了。
这是在动摇公信力,平时又是发奖金又是贴标语,可如果,连最基本的安全感都给不了,谁会为了那点奖金再举报?
更没人会因为做了件正确的事,回头却被人堵在店里挨揍。
这种事一旦扩散开来,大家看到酒驾都装瞎,最后这马路上的风险,还不是得由每个路人来买单?
《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
因交通民警或其他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民警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
曹先生举报酒驾后,被人上门殴打,很可能是举报人信息被泄露所致。
若最终查明,是交管部门内部人员泄露了曹先生的信息。
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曹先生称,他不是为了那几百元奖励才举报。
但从那天挨揍之后,虽然报了警,但一想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每天出门都得多看两眼。
生怕有人背后对他和家人下黑手。
目前,案子还在办理中,打人的女子已经被传唤,信息泄露的事情也在查。
不管最后查出来的结果是内鬼还是黑客,这事儿都得给举报人一个交代。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