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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离谱!” 从1997年起,黑龙江佳木斯一名公办教师常年休病假,整整离岗25

“简直离谱!” 从1997年起,黑龙江佳木斯一名公办教师常年休病假,整整离岗25年不曾返岗。等到临近退休办理手续时,她才发现个人编制早已被教育局注销,随即起诉教育局,要求恢复在编身份、补发90万拖欠工资,并且按照在岗教师标准办理退休。这件事当年冲上热搜,两极分化的讨论持续了很久,但抛开情绪,整件事的细节远比网传版本更复杂。

这位老师叫姚志荣,1983年从师范学院毕业,由黑龙江省教委统一分配到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任体育教师,是正儿八经的公办在编身份,1997年,因为身体原因,她向学校请了病假赴北京治疗,这一走,就再也没回过讲台。

在网上最流行的简化版本里,这就是个想 “躺平吃空饷” 的典型:25年不上班,临退休了才想起编制,还要补全额工资,完全是天方夜谭,但顺着完整的时间线往回捋,整件事的蹊跷和矛盾,远不是 “懒” 或者 “贪” 一个字能概括的。

姚志荣自己回忆,刚请假的前几年,工资一直正常发放,直到2002年,她发现工资卡突然停了入账,特意回学校问财务,对方只答复 “休病假不能发工资”,她当时也没多想,觉得自己确实没在岗工作,不领劳动报酬说得过去,只要编制身份还保留着就行。

她怎么也想不到,早在2000年,当地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就已经依据市直财政统发工资的管理办法,取消了她的工资账户;到 2004年学校编制从区里移交市教育局之前,她的编制就已经被悄悄注销了。

更关键的是,从工资停发到编制注销,整整十几年里,没有任何部门、任何工作人员正式通知过她本人,2007年第十二中学与第二十中学联合办学,2012年两校正式合并,原十二中的69名教师档案与编制统一移交到新学校,整套移交材料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姚志荣的名字。

这期间学校没找过她,教育局没联系过她,就像这名教师从来没在系统里存在过一样。

一直到2020年,59岁的姚志荣眼看要到法定退休年龄,带着材料去学校办理手续,才被告知在编教师名册里根本查不到她的信息,她守了二十多年的 “编制”,其实早就没了,而她本人是最后一个知情的人。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难以接受,姚志荣先是走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教育局的答复很明确:编制早已取消,恢复身份、补发工资都不符合政策规定,最多可以协助她以社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

姚志荣不服这个结果,随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教育局恢复她的公办教师身份,补发2001年到2022年的工资共计90万元,并按照在岗教师标准办理退休手续。

官司前后打了好几年,网上的争论也没停过。站在反对立场的人觉得,25年没给学生上过一节课,没完成过一天教学工作,凭什么占着编制拿待遇?真要是支持了这种诉求,对天天守在讲台的一线教师太不公平,本质就是纵容吃空饷。

但支持姚志荣的人也有站得住脚的逻辑:就算要清退离岗人员、注销编制,是不是得按规章制度来?事业单位辞退或者除名工作人员,有完整的法定程序,要有书面通知,要告知当事人权利,怎么能悄无声息就把一个人的编制抹掉?当年她是走正规请假手续离开的,不是无故旷工,凭什么按 “自动离职” 处理?

这恰恰是整件事最核心的矛盾,也是网传版本刻意简化掉的细节:双方真正的争议点,从来不是 “25年不上班该不该发全额工资”,而是 “编制注销的程序到底合不合法”。

平心而论,姚志荣自身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十多年不返岗,哪怕身体状况不佳,也该主动和学校跟进人事关系状态,工资停发十几年都不深究编制问题,对自己的职业保障未免太过疏忽。

但当地教育部门的管理漏洞也同样明显:从停发工资到注销编制,再到学校合并移交人员,全程没有履行正式的告知义务,人事管理的粗放程度超乎想象。

一个在编教师的身份,不是系统里可以随便删除的数字,背后连着一个人的工龄、社保和退休保障,怎么能连最基本的通知都省了?

其实这类事并非个例。在八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不少地方的事业单位管理都相对粗放,停薪留职、长期病假、离岗下海的情况非常普遍。

后来各地陆续清理编制、规范人事管理,不少地方图省事,既不联系本人,也不走完整的法定程序,直接就把人员名字从名册里划掉了,当时看着没什么问题,等这批人陆续到了退休年龄,积攒了几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就集中爆发了。

这件事到最后,其实没有真正的赢家,姚志荣没能拿到预想中的全额工资与在岗退休待遇,当地教育部门也暴露出了长期存在的管理漏洞。

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过去人事管理的粗放痕迹,也提醒着所有人:关乎自身切身利益的事,别总等着别人主动通知,自己得多上心;而手握公共管理权限的部门,更该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毕竟每一份编制的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