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情杀惨案!黑龙江绥化男子偶遇妻子情夫,怒极驾车撞击,当场夺取对方性命。
案发后夫妻联手隐匿销毁作案证据,妄图逃脱追责,最终双双受到法律严惩。
在司法实践中,婚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大多存在长期矛盾积累的背景因素。
这起绥化公开宣判的命案,并非临时激情冲突,而是长期挑衅、积怨爆发的结果。
法院审理全程兼顾情理与法理,既严惩杀人行为,也客观界定双方过错权责。
案件公示信息显示,涉案三名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长期在同一村落生活居住。
被告人李某与妻子张芳婚后长期共同务农,原本拥有稳定的乡村家庭生活。
后续张芳与同村36岁男子刘波发展不正当关系,彻底破坏原有家庭与邻里秩序。
普通婚外纠葛通常低调平息,刘波却主动突破底线,持续挑衅羞辱受害者丈夫李某。
刘波多次主动致电、私信李某,炫耀不正当交往细节,同时附带言语恶意辱骂攻击。
除情感纠葛外,双方多年积攒多项邻里琐事矛盾,持续加剧彼此对立情绪。
两家曾因林木损毁、农田作业遭恶意放置钢筋等问题反复争执,信任彻底破裂。
双方此前还曾线下约架对峙,虽未发生肢体冲突,但私人恩怨已经无法调和。
长期的羞辱与纠纷叠加,让李某心理持续压抑,为后续极端刑事案件埋下隐患。
2025年8月21日,一桩日常出行小事,成为引爆所有矛盾的最终导火索。
当日下午,李某驾车搭载妻子前往乡镇取快递,在乡村道路与刘波迎面相遇。
在妻子确认对方身份后,李某瞬间情绪失控,当场加速车辆径直冲向对方三轮车。
经司法鉴定核实,案发时车辆时速高达七八十公里,远超乡村道路安全限速标准。
高速猛烈撞击造成刘波肺部、脾脏碎裂,引发体内大出血,经现场确认当场死亡。
案发之后,李某并未选择主动自首、配合调查,而是优先筹划销毁作案证据。
李某当场拆卸车辆行车记录仪,随手丢弃在路边玉米地,掩盖撞击全过程影像记录。
完成初步毁证操作后,李某才拨打报警与急救电话,刻意制造被动施救假象。
为彻底抹除作案痕迹,案发两天后,夫妻二人专程返回案发地搜寻设备。
找回行车记录仪后,二人分工销毁核心证据,彻底杜绝影像资料留存可能性。
李某取下储存数据的内存卡交由张芳,张芳直接用牙齿咬碎内存卡销毁数据。
碎裂的残渣被就地掩埋丢弃,设备机身则被带至河道丢弃,完成全套毁证操作。
二人自以为证据彻底灭失可以脱罪,却低估了警方的现场勘查与侦查能力。
公安机关依托痕迹取证、走访摸排、轨迹研判,快速固定完整案件证据链条。
案发不足半个月,李某、张芳二人便被警方传唤到案,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
案件庭审阶段,死者家属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类损失151万余元。
法院结合全案细节审理认定,被害人刘波对案件发生存在重大过错责任。
其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行为、长期恶意挑衅,是诱发极端案件的核心诱因。
结合刑法相关规定,李某蓄意驾车撞击致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合考量被害人过错、被告人无前科、归案后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一审最终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承担丧葬费49503.5元。
其余百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诉求,因无法律依据,被法院依法全部驳回。
妻子张芳协助销毁关键作案证据,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同样被依法追责。
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李某已进入监狱服刑,开启长期牢狱生涯。
张芳正处于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内,终身留存刑事案底,个人征信与生活受限。
一场失控的情感纠葛与极端报复行为,直接摧毁三个原本安稳的乡村家庭。
该案清晰警示大众,私人恩怨绝不能逾越法律红线,私刑报复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信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