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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治安处罚倒查,千万不要自己跳坑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治安处罚从来都不是小事

公职人员治安处罚倒查,千万不要自己跳坑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治安处罚从来都不是小事,尤其在倒查逐渐常态化的今天,一些人以为明明只是普通的治安案件,最后却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对此,专做行政和治安案件的北京唐律始终认为:在治安处罚案件里,当事人的第一个敌人,其实是自己。

一些公职人员遇到治安传唤时,总觉得“小事一桩”,要么怕麻烦,要么抱着侥幸心理,在笔录里说一些和事实不符的话。
可这里,他们容易忽略的是,治安案件的笔录、录音录像,尽管封存了,但仍然会作为档案在公安内部留存,一旦后续根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4条进行倒查,这些处罚决定就会成为关键证据。

举个例子,有人酒后和人发生口角被传唤,为了怕单位知道影响不好,就谎称自己是“路过劝架”,可监控录像里清清楚楚拍着他主动挑衅的画面。
原本只是轻微的治安纠纷,最后却因为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中做了虚假陈述,被追加了从重处罚,甚至因为“态度恶劣、拒不认错”,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直接影响了公职人员这一身份。

更为关键的是,公职人员的治安处罚,往往会同步抄送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尽管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罚”,但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本来就是两码事,已经接受罚款甚至拘留的,由于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后续还要接受政务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从而影响晋升提拔。

因此,对公职人员来说,面对治安传唤,稳妥的做法就是实事求是、不乱说也不编造。

“能说清楚的如实说,不清楚的就说不清楚,不要随意编造、隐瞒事实”。对于不记得的细节,如实陈述“忘记了、想不起来了”即可。

面对治安处罚倒查,尤其是公职人员,千万别让一时的糊涂话,毁掉自己的职业前途,不要自己跳进坑里。
(我是北京唐律,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某部委任职,参与出版行政法著作,专注行政案件和黄赌毒案件,以“为当事人勇敢发声、坚持正义”作为使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