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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了两个月。KTV里吵了一架。男的拿碎酒瓶扎自己脖子,人没了。 法院判女方赔

认识了两个月。KTV里吵了一架。男的拿碎酒瓶扎自己脖子,人没了。

法院判女方赔3万。

很多人第一反应:她自己又没动手,凭啥赔?

别急,看法院怎么说的。

梁某跟樊某在包间里吵起来。樊某先摔了一个瓶子。梁某没停嘴,反而把桌上的冰桶和剩下的酒瓶全扫到地上。

樊某又摔了一个瓶子。喊了句“都逼我”。然后对着自己右脖子扎下去。

颈动脉破了。当天就死了。

法院判梁某赔3万,理由就一条:你明知道他喝了酒、情绪已经炸了,你还继续拱火。你那个扫桌子的动作,跟他的自残行为在时间上是连着的。

说白了,不是怪你没拦住他捅自己。是怪你在他已经要炸的时候,还往上浇了把油。

有人会说,认识才两个月,我哪知道他喝完酒会干出这种事?

这话在法律上能帮你减点责任。但在生活里,这不正好说明问题吗?

你连对方发酒疯会干出什么都摸不清,就敢在KTV里跟他对着砸桌子?

这不是感情深不深。这是两个人都没把冲突的危险当回事。

类似案子其实不是头一回判。

黑龙江有一个。女的喝多了跟男友吵架,要跳楼。男友拽了她五分钟,没拽住,人掉下去了。法院判男友赔8万多,担了10%的责任。

福建仙游也有一个。情侣吵架,女的喝农药死了。法院同样判男友赔了一部分。

法院的尺子一直挺稳:吵架可以,但你不能把火拱到对方情绪彻底失控。真要出了人命,你嘴上那几句推波助澜的话,就得认。

梁某上诉了。二审还是判她赔3万。

为啥不是30万?因为樊某是成年人,瓶子是他自己扎的。梁某事后也冲出去找KTV的人帮忙了,救助算到位了。

3万块。法院的意思很明白:你有责任,但你不是主责。

这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其实不是赔多少钱。

是那个男的喊出来的那三个字:“都逼我”。

一个正常人在吵架的时候,愤怒是往外冲的。摔东西、骂人、动手,都是冲着对方去。但他把愤怒转向了自己。

这说明在他脑子里,已经找不到任何一条往外走的退路了。

一个心里还有余地的人,不会拿碎玻璃扎自己脖子。

所以这事儿最后给我的感觉特别简单。

喝酒不是问题。吵架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两个人都在情绪上头的时候,谁都不肯先停那一下。

你停三秒钟。不说那句最狠的话。不扫那一下桌子。

今天这个故事就不存在。

很多悲剧离我们真不远。就差最后那一把火。

你怎么看?法院判这3万,你觉得多了还是少了?

来源:红星新闻、裁判文书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