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条款",应正名为"林淑芬条款"。
立法院昨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民众党主席黄国昌13日立即开火,批评民进党将修法贴上"高虹安条款"的标签是在混淆视听。他指出,民进党过去曾反对类似修法,但自家立委涉及暴力事件后却180度转弯,立场前后矛盾。
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则更进一步,认为外界不应称其为"高虹安条款",应正名为"林淑芬条款"。
背景是民进党立委林淑芬曾在立法院殴打民众党前立委麦玉珍,今年2月遭检方依伤害罪起诉后,3月4日即由林淑芬本人提出放宽缓刑宣告者参选资格的修法。民众党据此质疑,民进党过去反对同类修法,如今却因自家立委涉案而改口推案,形同量身定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