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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投罗网?”山西运城,一男子与一女网友相约以1000元的价格发生关系,结果给了

“自投罗网?”山西运城,一男子与一女网友相约以1000元的价格发生关系,结果给了对方700元后,开完房后,发现对方失联。男子随后认为上当受骗,一怒之下报警,结果女网友是把钱退回来了,但是扭头被警方以嫖娼为由收走,同时警方又额外罚了男子500元。事后,男子越想越憋屈,声称自己与女网友接触,只是出于交朋友、谈对象的目的,给女网友700元,也只是帮助女网友交房租,自己的行为不是应该是PC等等,又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赔偿1200元。法院这样判!
 

事情的起因其实并不复杂,李某(化名)通过介绍认识了一位女网友,两人在手机上聊了三天,话题迅速滑向了敏感地带,双方约定好以一千元的价格进行一场交易。

 
李某态度极为诚恳,率先转账七百元作为定金,而后早早于民宿开好房间,自白昼至夜晚,他耐心守候,直至逾晚十点方才罢休。

 
结果,对方仿若人间蒸发,未露一面,这种被戏耍之感,令他满腔怒火熊熊燃烧,愤怒在心底不断翻涌,最终,他毅然决定借助公权力来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
 

他或许从来没有想过,这次报警其实是亲手开启了一个让自己坠入深渊的开关,警方介入之后,并没有单纯听信他的一面之词,是调取了双方所有的聊天记录。

 
那些文字里没有任何温情的嘘寒问暖,全都是直奔主题的价码谈判,开房等,这些字眼在屏幕上显得格外扎眼,铁证如山的转账记录也证实了那七百块钱的去向。

 
那个消失的女网友后来被找到,她交代说那天没去,并非提前设局,只是因为手机被朋友拿走了才断了联系。

 
在法律的逻辑里,判定标准其实非常直接且清晰,根据相关的办案规定,只要双方对价格达成了共识,并且已经付了钱,哪怕最后因为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没成活。

 
这种违法意图和部分实施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已经定性了,这种合意与给付的闭环一旦形成,嫖娼卖淫的违法事实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局面在那一刻发生了彻底的反转,原本以受害者自居的李某,转头就和那个女网友一起被列为了违法人员,警方的处罚决定书很快就发到了手里。

 
两人分别被罚款五百元,李某之前付出的那七百元定金也被当作违法所得,全部收归公有。

 
按理说这事到此也就该消停了,李某却始终想不通,他觉得自己兜里揣着理,怎么反倒成了被惩罚的对象,他心一横,把警方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还得额外赔偿他一千二百块钱。
 

在法庭上,李某表现得极其委屈,他辩解说自己那是第一次进派出所,整个人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警察问什么就下意识答了什么,根本没给自己留辩解的机会,他坚持说那些钱是好心帮对方垫付的房租,大家只是想正儿八经谈个对象。

 
法院给出的裁决结果,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他的所有幻想,法官仔细审视了整条证据链,那些明码标价的聊天记录,清清楚楚的转账凭证,以及他在初期接受调查时亲笔签字的供述。
 

所有的客观证据都指向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双方在主观上有着明确的交易合意,事后那些关于谈对象的解释,在铁证面前显得异常苍白和无力。

 
法院最终驳回李某全部诉求,那五百元罚款,他只能认下,而那一千二百元赔偿,恰似镜花水月,终成一场空幻,化为泡影。

 
这起事件看下来,像极了一则发生在现代都市的讽刺,它在提醒每一个身处网络空间的人,那些看似隐秘的欲望和交易,在法治的光照下其实无所遁形。

 
李某试图找回那点损失,结果不仅搭进了更多的罚款,还让自己成了法庭记录里的一个笑谈,这种自投罗网的结局,确实值得人们在深夜里好好咂摸一下其中的滋味。


信息来源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