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妥妥的霸王条款!”浙江宁波,一女子打算教不会游泳的朋友学一下基本动作,两人团购

“妥妥的霸王条款!”浙江宁波,一女子打算教不会游泳的朋友学一下基本动作,两人团购了25元一张的次卡,结果换上衣服下水还没到10分钟,就被一名自称主管的工作人员勒令上岸,理由是“这里禁止教学”。对方表示,想学只能花1800元找场馆的私教上课,女子当场反驳自己并没有收费并提供聊天记录证明,对方却置之不理。

花25元购票入场,刚换好衣衫踏入水中,还不足10分钟,便被要求上岸。任谁遭遇这般情形,心中恐怕都会涌起一股烦闷与憋屈。

故事发生在宁波。北仑的小胡邀约两位友人前往镇海区的一家泳馆。他们每人购置了一张单次卡,每张卡售价 25 元。

其中一人会游,另一人零基础。小胡计划于浅水区引领朋友适应水性,传授几个基本动作。

下水不久,一位自称主管的工作人员径直走来,语气强硬,要求即刻上岸。其给出的理由极为简单,仅有“场馆禁止教学”这一句。

对方明确告知,若有学习意愿,需购买馆内私教课。课程价格1800 元为几节课打包的费用。

小胡当场懵了,这算教学吗,她只是带朋友练练,聊天记录随时能给看,转账记录也没有收费痕迹。

工作人员不听解释,重复“禁教”,让她们走人,小胡形容,态度冰冷,毫不商量。

后来,小胡留意到门口告示牌清晰写着“禁止外来私教带学员进入游泳”。但她认为自己并非外来收费教练,不过是以普通消费者亲友的身份学习而已。

馆方在接受采访时给出不同说辞,称她们此前来过一次,当时就已提醒禁教规定。表示场馆有私教团队,外部教学既影响经营,还存在安全方面的问题。

他们着重强调,游泳属于高风险运动,若无专业指导,极有可能引发事故。故而,仅馆内认可的私教具备教学资格,其余人员皆不得开展教学活动。

问题在于,真的是安全优先,还是营业优先。救生员就在池边,平时负责巡查,难道对朋友互相示范一下动作,也束手无策吗。

更让人不服的是,这种一刀切的“禁教”,把收费私教和亲友互助混在一起,一句“无法界定”,就能把消费者赶出水。

简而言之,便是将每一位不谙游泳之道的人,推向价值1800元的课程,仿佛这是一条必经之路。若未付费上课,请勿在此学习,即便是已购票。

不少网友拿电影院打比方,买了票看电影,和朋友悄声聊两句剧情,难道也要被当成商业培训请出场,这逻辑站得住吗。

律师的见解清晰明了。消费者购票入场,便获得场地使用权及配套服务。亲友之间无偿进行指导,此行为符合合理使用范畴,无论从情感层面还是事理角度而言,均无不当之处。

律师还提到,场馆要禁的是收费的外来教练,这是经营行为,扰乱秩序可以管,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收费,仅凭“看起来像教练”就驱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保留证据,直接拨打12315维权,流程并不复杂,关键是要把聊天记录、付款记录、驱赶过程录音录像留好。

据相关报道显示,此类冲突并非孤例。近期,有人于泳池内教朋友蛙泳腿,被救生员以喇叭当场制止,且被处以500元罚款。事后咨询律师,得到明确答复:该场馆并无罚款权力。

这背后是一种不对等。商家有权制定规则,然不可借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核心权益。更不应擅自设定罚则,妄图充当执法者,如此行径有违市场公平,不可取也。

在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亦有所作为。诸如以“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将“一经上课概不退费”奉为铁律等行为,已被判定无效,涉事企业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回到这次事件,25元不算大钱,郁闷是真的。车程一小时到店,热身都没做完就被劝退,这体验谁能接受。

更值得注意的是,禁教的边界到底在哪,是不是连家人带孩子的安全陪练,也要一律禁止。

如果真担心安全,完全可以做得更细。比如明确只禁止收费授课,允许1对1的亲友指导,限定在浅水区,避免围观拥堵,救生员加强巡查。

也可以设立登记制度,消费者现场报备“亲友互助”,一旦发生喧哗、占道、危险动作,工作人员有权劝阻,这比一刀切更像管理。

从经营看,强拉私教课短期可能多卖几单,口碑却会快速受损,回头客减少,反而得不偿失。

从公众感受看,泳池是公共性极强的场所,社交、运动、陪伴混在一起,完全切断互助,既不现实,也不人性。

很多人愿意买票练游泳,就是指望熟人拉一把,迈过最难的第一步。把这部分天然需求拦掉,只会把人推向别家场馆。

馆方提到曾提醒过她们,这条也不好核实,但这恰恰说明沟通机制有问题,规则不透明,解释不到位,冲突就会升级。

真正的关键并非单纯“禁”用某词,而在于“如何管”。“禁”只是表面举措,“管”才是深层要义,唯有合理管控,方能达成理想之效。禁止收费揽客之举,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安全;放开亲友互助与正常交流,彰显人性关怀与包容。

信息来源:女子称教朋友游泳被场馆方赶上岸,负责人:提醒过不能教学——2026-06-09 17:15 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