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太大了!河南郑州,一男子开了13年的药店以8万元转让,只口头约定让对方临时使用证照,工商、药监等手续一概没变更。他以为关了店就能安心度日,哪料接手方一年内疯狂购进500多万的药品,最后300多万的货款无力偿还。送货公司拿着销售凭证上门追债,一看证照未变更,白纸黑字依然是男子名字,300多万的债务就全落在了他头上。他赶紧去对方登记的住处找人,结果人去楼空,房子早已租给了别人。关个店反而背上一身债,这钱到底该不该他还?
据悉,王先生在郑州经营一家药店,整整十三年,从年轻小伙熬成了中年大叔。
这些年药店生意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稳定,养家糊口不成问题。
只是年纪渐长,加上这几年零售药店竞争越来越激烈,王先生萌生了退意,想把店转出去安安稳稳过日子。
很快就有人找上门来谈转让。
双方谈来谈去,最后以八万元的价格成交。
这个价格在当时看来也算合理,毕竟是开了十几年的老店,证照齐全,客源稳定。
签协议的时候,对方提出一个要求,说自己这边办理各种证照变更手续比较麻烦,想先临时用着王先生的证照经营,等后续慢慢再办变更。
王先生当时也没多想,觉得都是做生意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就一口答应了。
现在回头看,就是这个随口答应的"临时使用",成了压垮他的第一根稻草。
药店交出去之后,王先生心里的石头也算落了地,拿着八万块钱开始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
他以为这件事就此画上了句号,却不知道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王先生突然接到了几家药品供货公司的电话,催他支付货款。
王先生当时就懵了,药店早就转出去了,怎么还找他要货款?对方说的话让他浑身发凉——证照上的经营者还是王先生的名字,从法律上讲,这些货就是供给他的药店的,不找他找谁?
细问之下王先生才知道,接手药店的那个人,在短短时间内竟然进了五百多万元的药品。
其中三百多万元的货款迟迟没有支付,供货商联系不上实际经营者,只能按照证照上的信息找到王先生头上。
三百多万!
这个数字像晴天霹雳一样砸在王先生头上。
他转让药店才拿到八万块钱,现在却要承担三百多万的债务,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王先生当时就崩溃了,这哪里是转让店铺,分明是给自己挖了个天大的坑。
他赶紧联系接手药店的那个人,对方一开始还接电话,说正在想办法筹钱,后来干脆电话也不接了。
王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按照当初留的地址找到对方家里,结果眼前的景象让他彻底心凉——那套房子早就被租出去了,房东说租客已经住了好几个月,根本不认识王先生要找的那个人。
事到如今,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精心设计的骗局。
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正经经营药店,就是看中了他证照齐全,可以大量赊账进货。
所谓的"临时使用证照",从一开始就是个圈套。
王先生十三年心血经营的药店,成了别人套取巨额货物的工具,而他自己,成了那个背锅的冤大头。
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在于,王先生其实没有做错什么大恶之事,他只是犯了一个大多数普通人都会犯的错——太相信别人,太不把法律手续当回事。
他以为双方口头约定好了,签了简单的转让协议,店铺就是对方的了,却不知道在法律层面,证照上是谁的名字,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像王先生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见。
很多小本生意的经营者,在转让店铺的时候,都觉得变更证照麻烦,或者为了省事,就约定"证照继续使用",却不知道这个看似方便的做法,背后隐藏着多大的风险。
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些东西,不是可以随便借出去用的,那是法律责任的载体。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公平啊,明明店铺已经转让了,实际经营者也不是原老板了,为什么还要原老板承担责任?
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对于第三方供货商来说,他们只认证照上的主体。
他们把货送到证照登记的药店,当然有权要求证照上的经营者付款。
至于原老板和实际经营者之间的内部约定,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也就是说,王先生现在面临的局面是,他很可能真的要先承担这三百多万的货款。
承担之后,他可以再向实际经营者追偿,但问题是,现在那个人已经失联了,房子也租出去了,能不能找到人都是个问题,更别说追偿了。
就算最后官司打赢了,对方名下没有财产,也是一纸空文。
这件事给所有做小生意的人都敲响了警钟。
转让店铺绝对不是收了钱、交了钥匙就完事了,证照变更才是最关键的一步。
尤其是药店这种需要特殊经营许可的行业,证照的含金量很高,相应的责任也很大。
千万不要怕麻烦,该办的手续一定要办齐全,该变更的信息一定要及时变更。
信息来源:都市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