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公里收费5300元,女子转运危重病人回家,被高额收费,卫健部门:是正规“家庭医生转运车”。
陕西西安,5月23日,唐都医院急诊科,张女士侄女病情危重,急需将孩子送回60公里外蓝田县葛牌镇什字村。
正在她一筹莫展时,急诊科服务台上一张印有救护车图案的小卡片映入眼帘,上面写着“24小时急救电话”,可提供陕西省内外长途转运服务,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高端医疗设备。
张女士如获至宝,立刻拨通卡片上的电话。很快,一辆车来了。车顶挡风玻璃顶端喷着“急救120”字样。
张女士没有丝毫怀疑,“我当时看到那辆车喷绘的是‘急救120’,我就认为它是正规的120救护车。”
双方谈好价格:路费1600元,一名陪同护士加一床被子使用费700元,张女士当场支付了2300元。侄女需要使用氧气和呼吸机,费用3000元,另外氧气瓶押金5000元,她又支付8000元。
第二天归还氧气瓶,对方退回5000元押金。60公里,张女士实际支付5300元。
没有明细,没有标准,没有发票。“我觉得遇到了120‘黑车’。”张女士说。
6月12日,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拨打卡片上的电话。对方称“我们的车辆是12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的”,按每公里10元收费。
当记者追问是否属于西安急救中心统一调度时,对方改口称自己是“与唐都医院的合作方,属于第三方”,并强调“我们是一家唐都医院的第三方合作,我人现在就在急诊”。
他甚至声称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是军事单位,没有救护车,“救护车只针对军人服务,所以这个医院的救护车和我们公司签的是三方合作。”
记者问:“我们的车辆是不是使用的120救护车?”对方肯定回答:“就是正常的救护车,都一样。”
然而,唐都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明确回应:医院没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第三方患者转运相关服务。急诊科服务台也没有放置过“24小时救助电话”小卡片。
灞桥区卫健局调查后解释:张女士当天乘坐的是“家庭医生呼救中心”的转运车辆,由卫健委审批通过,是正规转运车辆,不是120救护车。
它属于“家庭医生转运车”,与120救护车性质不同。对方也承认,这种车“便于群众进行其他转运”,是在120以外的一种正规转运车辆。
但对于收费标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我们不负责具体价格。”接到张女士投诉后,卫健委协调退款1900元。
工作人员还提示,如果遇到定价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这起事件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民事纠纷,而是涉及多个行业监管乱象的“灰色地带”。
第一,涉事车辆冒充120救护车,涉嫌误导消费者。
根据《广告法》第28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车顶喷着“急救120”、声称“就是正常的救护车”,却并非西安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已涉嫌虚假宣传。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若张女士提起诉讼,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即1.59万元。
第二,擅自喷涂“120”标识,涉嫌违法使用急救专用标识。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36条,擅自使用“120”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家庭医生转运车”喷涂“急救120”,踩踏了法律底线。
第三,5300元60公里,收费远超市场价格,涉嫌价格违法。
西安非急救转运市场价格参考:起步价400-800元(含10公里),超里程8-12元/公里。
按此标准,60公里合理费用应在800-1280元之间。5300元高出数倍,涉嫌违反《价格法》第13条明码标价规定,构成价格欺诈。患者家属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第四,医院急救卡片的来源与管理责任。
张女士是在急诊科服务台上看到的小卡片。院方表示未放置卡片,也未与第三方合作。这一回应存在矛盾。
如果卡片确在急诊科被放置,则医院在门诊管理、外包服务监管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如果查实存在内外勾结、私自收费,涉事人员将面临医院内部处分乃至刑事责任。
第五,卫健委协调退款而非行政处罚,凸显监管软肋。
面对明显超高的收费,卫健委选择“协商退款”而非立案处罚,反映出对非急救转运市场的价格监管仍处于真空地带。
针对此问题,行业监管部门应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违规车辆“120”标识的清理与处罚,并倒查院内卡片来源。
从院外小卡片到院内心急如焚的家属,从“急救120”标识到“家庭医生转运车”的真相——这条灰色产业链,把患者的焦虑当成了提款机。
小卡片的背后,是院内外管理缝隙的暴露;5300元的背后,是市场定价机制的失控。医院说“没有合作”,卫健部门说“合规”,市场监管局说“可举报”——张女士的5300元,就这样卡在“三不管”的灰色地带。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