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大家猜了这么多年黄仁勋总穿皮夹克的原因,到头来居然被喂了一嘴狗粮!这次黄仁勋终于揭开了谜底:是妻子让我穿的。
近日,英伟达CEO黄仁勋罕见地带着妻子洛丽和一双儿女,登上了韩国一档综艺节目。主持人很会来事,主动提起了黄仁勋那件万年不变的“皮肤”——黑色皮夹克。
这身行头陪伴黄仁勋参加了无数发布会,上了无数次科技头条,网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皮衣黄”。他自己也常调侃:“我就是那个穿黑皮夹克的家伙。”
谁知被问及为何总穿皮夹克时,黄仁勋给出的答案让所有人哭笑不得。他说:“是我的妻子让我穿的。”接着他又拍了拍肩上的皮衣说:“我穿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妻子给我买的。从17岁起我自己完全不购物。”
一个掌管着价值三万亿美元公司的人,在穿衣这种事上,彻底当了“甩手掌柜”,把决定权交给了妻子。
黄仁勋还补充了一句很“黄仁勋式”的话,说这件皮衣已经“够好了”,如果他不喜欢这件,妻子会再去买一件,不然,他就一直穿着这件。
好吧,这完全是在撒狗粮啊!
其实黄仁勋对皮夹克的执念,与他从小就讨厌那些让他皮肤发痒的衣服有关。黄仁勋17岁就认识了洛丽,洛丽对他的习惯自然了如指掌,于是在购买外套时,总是选择干净利落的皮夹克。
那问题来了,黄仁勋17岁还是个穷小子,他是怎么追到洛丽的?
当时黄仁勋就读的是电气工程系,本来就僧多粥少,全班只有3个女生,都比他大两岁的。作为一个17岁的小屁孩,想让大姐姐看上自己,传统的办法显然行不通。
于是,黄仁勋果断掏出了自己的“超能力”:优异的学习成绩。
他不动声色地走到一名女生面前,说:“要不要看看我的作业?”第二天又对她说:“如果每个周末都跟我一起读书,我可以让你每科都拿A。”
就这样,黄仁勋花费了一个学期的时间,把大姐姐变成了女朋友。这个女生就是洛丽·米尔斯,后来成了黄仁勋的妻子。也就是说,黄仁勋是用作业和学分当“鱼饵”,成功追到洛丽的。
事实上,黄仁勋的眼光确实毒辣,洛丽对他可以说是无条件的支持。
1993年,三十岁的黄仁勋还在一家芯片公司打工,常常下班后和两位同事钻进圣何塞高速公路旁的一家丹尼餐厅,点上一杯无限续杯的咖啡,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那里是24小时营业,对于三个满脑子奇思怪想的年轻人来说,简直是完美的创业窝点。
他们在这张油乎乎的餐桌上,一笔一划地勾勒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专门做一种能让电脑游戏跑出逼真3D画面的芯片。
当时互联网还没普及,电脑上的游戏还是像素块,要在个人电脑上做3D图形?听上去跟天方夜谭差不多。但黄仁勋已经下定决心,赌上了自己的一切!
于是,他一咬牙对妻子说:“我要创办自己的公司。这很可能会让我们没钱,付不起房贷,生活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时洛丽已是硅谷高薪电子工程师,收入比黄仁勋还高。加上家里刚买房,有房贷,还有两个小孩嗷嗷待哺,正常来说,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最好的办法是阻止丈夫冒险。
谁知洛丽竟毫无保留地支持丈夫,她果断辞掉高薪工作,全职在家带孩子、做家务,让黄仁勋能一心扑在公司上。这期间,她还帮公司核对账目、打理行政琐事,相当于不领工资的财务兼后勤。可以说,英伟达能走到今天,洛丽功不可没!
从少年时穷困潦倒,到青年时孤注一掷,再到中年立于全球科技浪潮之巅、指点江山,黄仁勋的人生早已天翻地覆。他变得身家丰厚、功成名就,但他对妻子的心意从未改变。从17 岁起,他便全然信任、依托洛丽,妻子的真心付出让他能全力打拼事业。所以,哪怕天气再炎热,只要妻子叫他穿上皮夹克,他也始终依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