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告了渝见小面,索赔1万块。店老板崩溃大哭:我就重庆人,“渝”和“遇”哪一样了?八块钱一碗面,这一万块我得白干三个月。
河南南阳,毛女士的面馆才开了两年。
她干了一件所有重庆人在外地都会干的事——在自家面馆招牌上,放了“渝”这个字。
重庆的简称,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来了。
遇见小面,一个已经在港交所上市的知名连锁品牌,最近把她告了。
他们代理律师的逻辑是这样的——四个字的店名,有三个字“见小面”完全相同,“渝”和“遇”读音又很像,整体看起来差不多,这就是商标侵权。得赔一万块。
毛女士对着镜头哭了。
她说,我就是重庆人,所以用了“渝”字。我门头是自己设计的,店里装修跟他们完全不一样,我压根没想过蹭谁的热度。
“渝”和“遇”不同音不同形,怎么就侵权了?
遇见小面那边一口咬定——“4个字有3个字一样,就是整体相似。七八千是要赔的,没得商量。”
我们来算笔账。
毛女士一碗面卖8块钱,一碗就赚一两块钱。一万块的索赔,她得卖掉一千多碗才能赚回来。
遇见小面呢?市值数十亿,近600家门店。
这叫什么?这叫大象踩蚂蚁。大象可能觉得只是轻轻抬了一下脚,蚂蚁的半条命就没了。
可问题是——毛女士真的做错什么了吗?
法律上判断商标近似,标准挺复杂的——隔离比对、整体观察、考虑知名度,都要看。
但这里有个关键细节:遇见小面主要在北上广深开店,而毛女士在南阳——一个三线小城的夫妻店。
说句不好听的,她的顾客就是街坊邻居,谁会因为看到“渝见小面”,觉得这是遇见小面的南阳分店?
两家店隔了上千公里,经营规模天上地下,能混淆的消费者,得是什么眼神?
更何况,遇见小面的招牌很有辨识度,红黑配色有自己的Logo,毛女士的门头连个Logo都没有,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两码事。
这官司要是判了侵权,那以后全中国是不是都不能用“豫见”“渝见”“遇见”了?方言谐音都不行?
大公司维权没毛病,但维权也得讲道理。一个重庆人用重庆简称,还要被全国连锁品牌追着打,这以后谁还敢起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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