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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碰瓷讹钱!”重庆女子开了一家面馆,叫“渝见小面”,结果万万没想到,因为一字

“强行碰瓷讹钱!”重庆女子开了一家面馆,叫“渝见小面”,结果万万没想到,因为一字之差,被“遇见小面”告上法庭,说是商标侵权!女子:“从没想过模仿别人,重庆小面叫渝不是很正常?我在南阳,他们在北上广深,如何不正当竞争?”

毛女士是90后的重庆妹子,和老公在南阳开了个面馆,主打的就是重庆口味。

两口子寻思取名得有辨识度啊,“渝”不就是重庆的简称嘛,琢磨半天,给店起名叫“渝见小面”,听起来还挺有那味儿对吧?

俩人勤勤恳恳干了挺久,价钱实惠分量足,周边街坊邻居都爱来吃,生意一直挺红火。

结果这天突然收到个法院传票,俩人都傻了!

他们居然被一家叫“遇见小面”的品牌给告了,说他们商标侵权,是故意蹭人家名气引流!

毛女士当场就懵了啊,啥“遇见小面”?听都没听过!

后来才知道人家是开在北上广深的连锁,南阳这边连个分店都没有,宣传更是半毛钱没见过。

她自己开个小店,做的都是周边熟人生意,满打满算也就附近几公里的人知道,怎么就蹭上千里之外的品牌热度了?

对方律师更搞笑,说消费者点外卖或者进店的时候,可能会把“渝见”当成“遇见”,搞混淆。

给毛女士气的直接怼:“你们在南阳连个店都没有,我在我这一亩三分地卖个面条,谁能把我跟你们搞混?我又没抢你生意,也没给你们造成损失,凭啥让我赔?”

人家律师很牛气,直接甩一句“有争议就等开庭吧”,给人噎得够呛。

这事传到网上直接炸锅了。有网友直接骂,这是生意不好开始到处碰瓷讹人了吧?对方律师这么嚣张?公道自在人心!

也有网友说,我觉得只要工商营业执照通过了,就不该存在这些侵权问题。给那些专门注册商标的有利可图。

还有网友说,相遇小面,擦肩小面,面对面小面!互看小面!见面小面!都跟遇见小面一个意思!是否侵权!赶紧去告吧!反正官司输了也不损失啥!

【观点看法】

现在这事还没判呢,对方起诉归起诉,也不一定就能赢。但我看啊,这根本不是什么侵权维权,纯属大品牌拿着商标当“镰刀”,跑到人家小老百姓的田里“割韭菜”!

一个重庆妹子,在河南南阳开个面馆,叫“渝见小面”。“渝”是重庆的简称,代表家乡风味;“小面”是品类。

这俩词凑一块儿,就跟北京人开面馆叫“京味面馆”一样,怎么就成侵权了?

人家律师说“四个字里有三个字一样”,那全中国叫“老李面馆”、“老王面馆”的多了去了,是不是也得把“老”字给注册了,谁用告谁?

更可笑的是那个“消费者会混淆”的说法。人家“遇见小面”在北上广深高大上,在南阳连个招牌都没立过,人家南阳的大爷大妈去吃个8块钱一碗的面,怎么就能脑补出“哎哟,这是不是那个大城市的连锁品牌啊”?这不是碰瓷,这简直是强行碰瓷!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店大欺客”。法务团队天天盯着全国的小商户,只要看到名字沾边,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发个律师函,能讹一笔是一笔,讹不来就当“杀鸡儆猴”。

这哪是保护知识产权?这是把法律当成了打压底层创业者的“工具”!

毛女士那句“凭啥让我赔”,问得掷地有声。咱们支持保护品牌,但保护的是“商誉”,不是让你去垄断“汉字”!如果连地域通用词都能被拿来当大棒子,那以后谁还敢开店?

真要维护品牌口碑,不如多把心思花在品控和服务上,盯着普通人开的小面馆碰瓷,吃相也太难看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