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件事说的是辽宁一位潘大爷跟当地公安局之间一段长达三十年的“恩怨情仇”。事情听起来有些离奇:潘大爷快三十年前被扣的一批黄金,最近终于被还回来了。
事情得从1996年讲起。那年五月,潘大爷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的民警带走了,当时的说法是涉嫌“走私犯罪”。跟他一起被扣下的,还有他随身携带的黄金,总重量是2859.2克,按咱们老百姓的话说,差不多有五斤七两多,是些金项链和金坠子。后来,潘大爷的家人交了五万块钱的保证金,他本人被取保候审,就先回家了。
可让人想不通的是,人虽然回来了,案子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潘大爷说,从那以后,他既没有收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比如撤案或者判刑的通知,也没有收到那批黄金的任何消息。这一等,就是整整三十年。当年的案子就这么悬着,那批被扣的黄金也一直没了音讯。
这些年里,潘大爷没少去打听这事儿。他多次找到警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可得到的答复却让人很无奈:当年办案的主要负责人已经去世了,另一个经手人也退休了,时间太久,具体情况也说不清楚。至于那批黄金的去向,警方也曾向银行去函查询,但收到的回函是,2012年当地发过大水,银行的旧址被淹,很多老档案和账目都被毁了,实在查不到了。
跑了一圈下来,事儿依然没解决。于是,今年年初,已经七十多岁的潘大爷正式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最初,当地公安局给出的答复是“不予受理”,理由是时间过去太久,超过了赔偿请求的时效。但潘大爷的代理律师认为,案子本身一直没结,扣押状态就还在持续,不能算超时。
这事儿在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好在,峰回路转。潘大爷向上级营口市公安局申请了复议。营口市公安局经过审查后认为,相关法律有规定,即使案件没有正式的终结文书,但如果在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没有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就属于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因此,当地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责令其重新做出处理。
就在这两天,事情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盖州市公安局已经把那批被扣了三十年的黄金返还给了潘大爷,双方达成了和解,潘大爷也撤回了国家赔偿的申请。三十年过去,当年的金项链和金坠子终于回到了主人的手中。这起跨越了近三十年的“黄金旧案”,总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