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来凤县,丈夫离世后,妻子整理遗物时发现,丈夫生前曾向一名陌生女子累计转账近2

湖北来凤县,丈夫离世后,妻子整理遗物时发现,丈夫生前曾向一名陌生女子累计转账近2万元。妻子从未听丈夫提起过这个人,更不知道这笔钱的去向,于是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了,审理认定:丈夫的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赠与无效,对方须全额返还。

6月11日,极目新闻报道了这起案件。

当事人田某与妻子涂某于2014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生活,感情尚可。

然而,2022年3月,田某认识了一名女子王某。两人很快开始频繁私聊往来,关系逐渐超出了正常朋友的范围。

经查明,从2022年3月6日至10月27日,短短不到八个月的时间里,田某通过多种渠道,累计向王某转账19669.55元。

这些转账金额大小不一,几百,上千不等,频率相当密集。而这一切,妻子涂某毫不知情。

2023年8月,田某离世。涂某在整理丈夫遗物时,无意间查到丈夫和这位王女士的转账流水,这才发现丈夫长期私下给一位“红颜知己”转账。

涂某又气又伤心:丈夫在世时从未提过这个人,也不知道他们的私下往来这么频繁。

事后涂某联系王某,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转账款项,但王某态度强硬,直言田某是自愿赠与,自己没有义务退还。

协商无果后,涂某将王某告了,认为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丈夫的赠与行为自己不知情,要求王某返还全部款项。

庭审中,王某辩称:她自认和田某只是普通好友,不存在不正当关系,转账属于日常人情往来。退一步来讲,就算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田某也拥有一半处置权,自己最多只需返还涂某所属一半份额,也就是9800余元即可。

然而,经过调查取证,查实了田某与王某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往来,认定二人之间的交流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交友的界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田某婚内瞒着妻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异性,既违反夫妻忠诚义务,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些赠与无效。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返还田某赠与的全部款项,扣除零星费用后,实际返还金额为19613.05元。王某提出的“仅需返还一半”的抗辩意见,被依法驳回。

这起涉案金额不足两万元的案子,却是婚内财产纠纷里极具代表性的典型判例。

不少人都会认同第三者王某的说法,觉得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有权处置自己那一半钱款,只需要退回原配一半金额就行,但这个想法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丈夫未经妻子许可,擅自转账给婚外异性,属于无权处分,所有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除此之外,本案丈夫离世后,妻子依旧拥有维权资格。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有权主张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追回被非法处置的财产。涂某的起诉行为,属于正当维权。

妻子作为法定配偶及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追回配偶生前被私自处置、非法流转的夫妻共同财产,本次起诉完全合规合法。

近几年同类判例早已表明:婚内转给婚外异性的钱财,原配起诉,一律判决全额返还,不存在返还一半的说法。

不要误以为对方自愿转账,钱财就能稳稳收下,依托不正当关系得来的钱款,本就不受法律庇护。

婚姻立足之本永远是忠诚与坦诚,婚内私自转移共同财产维系婚外关系,到头来只会人财两空。

也提醒所有已婚人士,留意家庭资金流向,留存转账、聊天证据,遭遇婚内财产被私自转移,及时拿起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