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抵不过坦诚!上海男子婚前隐瞒不育重疾,婚后败露被妻子起诉撤婚。
男子以深爱为由隐瞒病史,百般道歉求谅解,最终法院依规撤销婚姻。
婚恋关系中,婚前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婚姻存续与家庭组建的核心前提。
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宣判的一起婚姻纠纷,刷新了大众对婚前告知义务的认知。
不同于常规离婚诉讼,本案核心争议聚焦婚前刻意隐瞒重大疾病的法律界定。
案件审理结果落地,明确了婚恋中善意隐瞒,不能规避法定坦诚责任。
据法院查实信息,当事男女于2023年11月经介绍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
二人恋爱期间相处和睦,感情稳定,于2024年7月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恋爱及婚前阶段,双方保持分寸未同居,同时自愿放弃了婚前常规体检。
这两项疏漏,让男方早已确诊的身体问题,得以顺利隐瞒直至婚后暴露。
有据可查的诊疗记录显示,领证前两个月,赵先生已独自就医完成检查。
医院确诊其患有性功能障碍、少精症,存在明显生育能力下降的问题。
经多次婚前针对性治疗,赵先生的身体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与根治。
明知自身病症会严重影响婚后生活与生育,赵先生选择隐瞒全部病情。
婚后生活开启后,夫妻亲密相处始终存在明显障碍,状态长期不理想。
起初女方并未怀疑隐瞒病史,仅认为是作息压力导致的短期身体不适。
婚后夫妻二人积极备孕,长期尝试受孕,始终未能迎来生育结果。
持续的备孕失败与婚姻生活缺憾,让女方逐渐察觉事态存在异常。
为彻底查清问题根源,女方多次劝说,最终强硬陪同男方前往医院复检。
复检结果结合婚前存档病历,完整还原了男方刻意隐瞒病情的全部事实。
后续2025年3月、10月两次复诊,结果依旧,病症无好转、无法根治。
事实败露后,赵先生主动诚恳道歉,手写书面声明承认自身隐瞒过错。
其统一解释口径,隐瞒病情是因深爱伴侣,害怕真相曝光导致关系破裂。
深情说辞和反复道歉,并未弥补女方被欺骗的失落与婚恋选择权被剥夺的遗憾。
女方认为,婚姻的根基是坦诚自愿,婚前隐瞒重疾属于实质性婚恋欺骗。
在协商和解无望后,女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双方婚姻关系。
庭审过程的核心争议,集中在男科及生育类疾病是否属于法定重大疾病。
依据《母婴保健法》,法定公示重疾仅包含遗传、传染、精神三类病症。
但司法实践中,法院拥有裁量空间,以实际影响界定疾病是否适配撤婚条款。
审判团队审理认为,正常夫妻生活与生育,是婚姻的核心基础功能。
男方久治不愈的病症,直接彻底剥夺了婚姻两大核心权益的实现可能。
该病情若婚前如实告知,足以直接影响女方是否选择缔结婚姻的意愿。
因此法院认定,涉案病症适配《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重大疾病范畴。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婚前重疾隐瞒需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未如实告知的,受害方在知晓实情一年内,拥有申请撤销婚姻的合法权利。
本案女方诉求时效合规、证据完整、事实清晰,完全符合法定撤婚条件。
男方以深爱为名的隐瞒行为,侵害了伴侣的婚姻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情感层面的主观善意,无法抵消法律层面的客观过错与违规事实。
综合全部案情与法律依据,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正式撤销双方婚姻。
该判决区别于离婚,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婚恋记录恢复未婚状态。
这一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受害方权益,也树立了婚恋坦诚的司法标杆。
该案也警示婚恋群体,婚前如实告知重大身体状况,是不可豁免的法定义务。
任何以爱情为名的刻意隐瞒,最终都会成为摧毁亲密关系的最大隐患。
目前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双方均未上诉,法律程序全部终结。
女方已彻底走出纠纷,恢复正常单身生活,重新规划个人婚恋与人生节奏。
男方完全接受判决结果,深刻认知自身过错,不再进行任何辩解与纠缠。
双方已无任何情感、财产及法律纠葛,彻底了结这段始于隐瞒的婚姻。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