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张先生和网恋女友见面两分钟,对方哥哥就住进了自己家,还找自己借了47万,张先生咬牙贷款50万借给了他这笔钱,可钱给出去后,哥哥连夜跑了。张先生他逼不得已请求调解员帮自己讨回公道,调解员联系到女方父亲之后,才知道所谓的哥哥其实是弟弟。目前父亲正在帮忙筹款还钱,张先生表示会和女子父亲像朋友一样相处。
安徽亳州张先生离异单身,去年在昆山打工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一位同样在昆山打工的女性小文。
小文说自己也是单身离异,两人在见面之后就有想要往情侣关系发展的意图。
在张先生满心憧憬自己的第二次婚姻时,小文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说自己从小和哥哥相依为命,在人生大事上都比较听从哥哥的意见。
所以她想要哥哥去张先生家里先住一段时间,考验一下张先生的人品。如果可以的话,她就愿意和张先生结婚。
张先生立马答应了小文的要求,小文的哥哥就这样搬进了张先生的家里。
在接受采访时,张先生表示他和小文的哥哥相处非常愉快,“俺两处的像亲兄弟一样。”
小文的哥哥还向他承诺只要张先生可以过自己这一关,小文就100%可以和他结婚。
也许是被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冲昏了头脑,张先生对小文的哥哥几乎百依百顺。不管小文哥哥要干什么,张先生都笑呵呵的陪同。
在张先生看来,两人即将成为一家人,鸡毛蒜皮的小事没有计较的必要。
因此,在小文哥哥找自己借钱的时候,张先生也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借给他,甚至贷款贴进去了50万。
然而,到了今年2月份,张先生找对方还钱的时候,小文的哥哥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半夜却趁自己睡着的时候偷摸收拾行李搬走了。
张先生醒来发现人去楼空,就立刻联系小文,结果绝望的发现发现小文和自己也失联了。
直到这会,张先生才想明白,小文其实就是在欺骗自己,很有可能那笔钱才是她的最终目标。他说:“她不是喜欢我,她是骗我的钱。”
但是现在醒悟已经晚了,走投无路下,张先生联系了调解员,但他和调解员都联系不上小文和小文哥哥。
最后经过不懈努力,调解员终于辗转联系到了小文的父亲,对方居住在商丘市虞城县。
小文父亲在见到张先生后,张先生把自己和小文的故事一五一十讲了出来,小文父亲解释道小文没有哥哥只有弟弟,张先生所说的小文哥哥很有可能是她的弟弟。
小文父亲还承诺,自己的儿子欠了钱,他会尽力分期偿还。
张先生也十分感动,拉住对方的手说:“咱俩就是朋友了。”
重情重义的张先生还表示,无论以后小文父亲遇到什么问题,他都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以后会当朋友去相处。
虽然这个故事里小文和弟弟犯了错,但是多亏张先生的大度和小文父亲的担当,故事迎来了一个相对完满的结局。
尽管结局美好,这当中小文和弟弟的犯罪行为也不能被忽略。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该事件中,小文和弟弟构筑了谎言,让张先生觉得“哥哥”具有考核权,同意借款,目的是通过考核,和小文结婚。
如果小文和他的哥哥是想非法占有这笔钱,而不是单纯的联系不上,加上他们对张先生的欺诈事实,他们二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并且在多数地区,47万已经构成诈骗“数额巨大”,接近“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
如若在这个过程中,姐弟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的话,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因此,即使不构成犯罪,张先生也有权追回自己47万元的本金。
对于小文而言,根据《民法典》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文在这个过程中,欺骗张先生“通过哥哥的考核就可以结婚” ,属于过失,这个过失最后导致张先生财产损失,因此她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