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一男子得知举报酒驾,就能得500元奖励,他看邻居家聚餐,其中一男士喝完酒开车离开,他反手就进行了举报,不料,他500块钱没拿到,第二天,一女子找上门,直接删了他2耳光,男子被打懵圈,他没跟任何人说举报的事,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他怀疑信息被泄露,一气之下报了警。网友:一个违法、一个缺德,两个都应该被处罚!
曹先生开了家炒货店,他的隔壁是一家奶茶店。
6月9号晚上,曹先生旁边奶茶店老板,呼朋引伴在门口大吃二喝,推杯换盏。
按理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但其中有个姓王的男子,却既喝酒又不叫代驾,他喝了不少啤酒,散场的时候,王某直接开着车就走。
曹先生看傻眼了,这哪行呀,酒驾上路万一撞了人就是大祸。
可他看奶茶店老板也没阻拦,自己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三道四,当即就正义感爆棚,给交警打了举报电话。
交警出警也快,没多会儿就把王某的车截停了,测出来他血液里酒精含量是15mg/100ml,后面就按流程走程序处理。
曹先生听说了,举报酒驾有500元奖金,他觉得就算没奖励,能拦住个酒驾也算好事,万一出了车祸,可能几个家庭就破碎了,他这么做功德无量。
结果第2就出事了。6月10号下午,店里突然进来个穿白衣服的女的,真是来者不善。
对方气势汹汹,上来就指着曹先生骂,说他不该多管闲事举报别人,话没说两句,女子可能觉得不解气,先是推了曹先生两下,跟着直接扇了他两巴掌。
曹先生当时都懵了,自己举报的时候根本没跟任何人提过,真是除了天知地知,就是他自己知道了。
不对,还有除了交警,也没人知道这事,怎么对方还能找上门来?这么精准?
他也没还手,当场就报了警,后面去医院检查,诊断是面部挫伤还有头部损伤。
曹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自己的个人信息肯定是被泄露了,不然打人的女的不可能知道是他举报的。
本来举报酒驾是合规的好事,现在奖没拿到,平白无故挨了打,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目前,警方已经回应了,先是对曹先生被打的事立了案,11号就把那个打人的白衣女子传唤去调查了。
同时,也在查到底是谁把举报人的信息漏出去的,说后面会按规矩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举报人信息保密本来就是规定,要是举报个违法行为,还得担着被报复的风险,以后谁还敢站出来维护公共安全?
现在就等调查结果出来,不仅打人的要受罚,要是真有泄露信息的人,也绝对不能放过。
《民法典》第1039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交警部门在接获曹先生的举报后,对其个人信息负有法定保密义务。
如果查实举报人信息,确由履职人员泄露,相关责任人员不仅要面临内部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承担刑事责任。
而打人女子因报复故意伤害举报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依法承担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同时需赔偿曹先生的医疗费等民事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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