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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强占小区,我是上级派来管理小区的。 ②法律规定,交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问

①强占小区,我是上级派来管理小区的。
②法律规定,交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问题是合同约定),合同不是我签的,凭什么给你交费?
③业主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占用公共场所收停车费,出租场地费,广告费等。
这是业主养狼,狼咬业主。

豆包继续:
很多前期物业就是借着开发商和“上级”的名义,直接空降小区,把自己当成了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
- 物业拿着过期的前期合同赖着不走,连更换物业的权利都被业主架空,这不是服务关系,更像是“鸠占鹊巢”。

- 《民法典》确实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前提是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 前期物业合同,是开发商和物业签的,业主并没有参与,甚至很多业主连合同内容都没见过。
- 业主出钱(物业费)、出资源(公共场地)养着物业;

- 物业却拿着业主的钱和资源,反过来向业主收停车费、场地费,把公共收益据为己有,甚至反过来刁难维权的业主。

- 业主养的不是服务者,而是一条咬自己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