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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广东惠州,一男子见废品站老板娘长得漂亮,便在晚上偷偷潜入废品站,对老板娘

[太阳]广东惠州,一男子见废品站老板娘长得漂亮,便在晚上偷偷潜入废品站,对老板娘实施搂抱等不当行为,老板娘厉声呵斥并大声呼救,暂时吓退了男子。谁知,就在老板娘惊魂未定时,男子又返回了,老板娘急忙催促丈夫回来,之后,丈夫持木棍将男子打成轻伤一级,男子将老板娘丈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广东惠州乡下地方,有个村子挺安静。村里开了家废品收购站,老板是一对夫妻。男的叫刘信,女的叫宋英。两口子勤勤恳恳干了六年,收废纸壳子、废塑料,日子过得紧巴但安稳。

废品站地方偏,晚上十点多就没人来了,只有一盏昏黄的灯泡照着满地的杂物。

那天晚上,刘信接到隔壁村的电话,说有批旧纸皮要卖。他骑上电动车就出门了,留下宋英一个人看店。宋英正低头整理废纸,同村的张某溜了进来。这人之前来卖过废品,两口子对他客客气气。

可这天晚上,张某不是来卖东西的。他见店里只有宋英一人,突然动手动脚,上手就搂抱拉扯。宋英吓得大声喊叫,拼命反抗。张某见她喊得凶,怕被人听见,就退到了门外。

宋英惊魂未定,赶紧给丈夫刘信打电话。她声音发抖,话都说不连贯。刘信一听就急了,把电动车油门拧到底往回赶。可就在刘信往家赶的时候,张某又折回来了。

他没走远,就在门口转悠,见宋英还在店里,又闯进去继续纠缠。这一折返,让事情彻底变了性质。

刘信赶回来时,看见张某还在店里逼近宋英。宋英缩在墙角,浑身发抖。刘信火气一下子冲到头顶,随手抓起门边的木棍就冲了上去。

两人在店里扭打起来,刘信几下把张某打倒在地。张某躺在地上哼哼,爬不起来了。后来去医院鉴定,伤得不算轻,住了十九天院。

张某出院后,反倒把刘信告了。他要求刘信赔医药费、误工费,还要追究刑责。一审法院判刘信犯故意伤害罪。

理由是张某第一次被赶跑后,侵害已经中断,刘信后来动手属于报复。这判决让村里人想不通。自家媳妇受欺负,当丈夫的冲上去保护,怎么就成了罪犯?

案子到了二审,法官仔细看了经过。关键点就在张某那次折返。他被打跑后没离开,又回来继续纠缠。这说明侵害根本没有结束,危险一直存在。

刘信回来时,侵害还在进行中。他为了保护妻子动手,完全是正当防卫。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刘信无罪,也不用赔钱。张某自己折腾出来的伤,医药费自理。

这个判决讲清了一个道理。法律不保护坏人。以前总有人说谁受伤谁有理,现在不一样了。

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规定,坏人正在施暴,或者刚被打跑还没脱离现场,受害人都可以防卫。不能要求人在紧急时候,还能冷静判断对方是不是真停手了。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地方也有。重庆有个案子,两个小女孩在家门口玩,一个醉酒男子三次去骚扰。女孩父亲回来,推了男子一下,男子摔倒受伤成了九级伤残。男子反过来要赔三十六万。

法院判父亲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赔钱。还有吉林一个案子,邻居拿镰刀砍人,受害人反击打伤对方。一审二审都说是故意伤害,后来再审才改判无罪。受害人被关了五百多天,拿到了国家赔偿。

这些案子都在传递同一个信息。法律站在正义这边。面对不法侵害,普通人有权保护自己。司法机关也越来越重视实际情况。不再用冷冰冰的条文去衡量每一秒钟,而是看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回到惠州这个废品站。张某因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受了伤,还要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的判决给了老实人底气。

谁要是敢半夜闯进别人家捣乱,就得自己掂量后果。法律保护的是安分守己的人,不是无理取闹的人。

刘信两口子靠辛苦劳动吃饭,没招谁没惹谁。张某的行为不仅缺德,还违法。法院的二审判决,让这对夫妻能安心过日子了。

这也提醒所有人,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让守法者吃亏,也不会让违法者占便宜。遇到坏事,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只要是为了制止侵害,法律会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