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遭殴打报警后被二次施暴把预谋报复、冒充警察、逼跪喊爸定义为“冲动打架”,这是对孩子的纵容还是对法律的亵渎 殴打致人脑损伤、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仅仅行政拘留几天就放出来正常高考,这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一边是孩子心理崩溃被迫休学,一边是家长称“处罚已够”,甚至事后还发微信辱骂孩子过世的母亲,良心何在? 法律若不能震慑恶行,如何保护下一个“小雷”? 如果冒充警察、二次施暴、人格羞辱都只算“治安案件”,那正义的底线究竟在哪里?支持家属行政复议,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17岁男生遭殴打报警后被二次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