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山东德州,57岁男子到一女子开的推拿店做全身按摩,怎料,在接受女子提供的服务时,

山东德州,57岁男子到一女子开的推拿店做全身按摩,怎料,在接受女子提供的服务时,突然感到不适。女子连忙拨打120电话,将男子送医治疗。男子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高血压,因为病情严重,曾数次转院,万幸地最终保住了性命,但不幸的是花了不少钱,还留下了后遗症,右侧肢体偏瘫,构成五级伤残。事后,男子难以释怀,认为自身的损失系女子按摩导致的,要求女子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女子及其推拿店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及其所开的推拿店承担15%的责任,赔偿自己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8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这事儿一审判决早就出来了,推拿店赔了10万多,双方都不服气。
 
男子觉得赔少了,推拿店觉得自己冤枉,双双上诉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5月18日,二审锤子落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推拿店经营者王某,最终要赔107664.58元。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人自己有病,凭啥赖人家按摩的?
 
可法院不是拍脑袋判的。山东某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了关键意见:李某自身的高血压、动脉硬化等基础病,确实是脑梗死发生的主要原因。但王某按摩时施加的外力,是急性脑梗死发生的“诱发因素”。
 
司法鉴定里有个专业术语叫“损害参与程度”。
 
专家给出的区间是5%到15%。法院最终取了上限15%。别小看这个比例,它意味着在法律上,按摩行为跟男子的偏瘫之间,被认定存在因果关系。不是主要原因,但推脱不掉。
 
司法部2021年发布的《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里,把这种情况叫做“轻微因果关系”。
 
指南明确写了:损害在原有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使已存在疾病的病情显现,参与程度在5%到15%之间。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现实版教材。
 
那责任比例怎么分?男子要15%,法院判了70%。
 
一审法院的逻辑很清楚:男子没提前说自己有基础病,推拿店老板也没主动问病史和禁忌症,俩人都有错。但王某是经营者,是提供服务的一方,比消费者负有更大的责任,所以王某担70%的责任。
 
这不是什么“受害人讹诈”的剧本,法院没支持他全额索赔。
 
22.8万里,刨去他自己该担的部分,最后认定了10万多。司法鉴定费五六千块,还得他自己掏。法律不是和稀泥,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
 
这事儿最该给所有开推拿店、养生馆的人敲响警钟。
 
王某的遭遇不是孤例。40岁的张先生因为肩颈疼去按摩,技师轻轻给他扳了一下脖子,没多久人就没了。司法鉴定认定:按摩导致颈部错位,引发脑梗塞致中枢神经功能障碍而死。
 
中老年人按摩,风险比想象中大得多。
 
尤其是那些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的,颈部很可能存在动脉粥样硬化斑块。按摩时的外力挤压,可能导致斑块脱落,随血流冲进大脑,引发脑卒中。这不是危言耸听,是血管外科医生的原话。
 
法官在判决里特意点了一句:双方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均具有一定过错。
 
这句话等于给所有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上了一课。你去做按摩,身体有什么毛病得主动告诉人家。你开推拿店,客人一进门,第一件事不是推销办卡,是问清楚人家有没有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
 
有人说这10万赔得冤,可法律讲的是因果关系,不是讲运气。
 
鉴定报告写得很清楚:外力作用是“轻微因果关系”。它不是主因,但确实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没有那一次按摩,李某可能不会在那个时间点发病。这个逻辑,法院认了。
 
郑州人民医院的专家反复强调一句话:别为了便宜去那些无资质的小店。
 
正规医院的康复科医生在按摩前,一定会先让你做影像学检查,排除风险。街边推拿店没有这个流程,客人躺下就上手。不出事是运气,出了事就是大事。
 
这案子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15%的参与程度,对应的是10万赔偿。
 
如果司法鉴定结论是主要因果关系,参与程度算到56%以上,那赔的就不是10万,可能是四五十万甚至更高。王某应该庆幸,鉴定意见给她划了一条底线。
 
法院最终维持原判,传递的信号很明确。
 
服务行业不是不能出事故,出了事故不是一定要全赔。但该你承担的次要责任、诱发因素带来的赔偿,一分也别想躲。态度好、主动询问病史、有风险告知记录,这些东西在法庭上,能帮你省下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