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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广西,一小伙带着酒意回家睡下,一楼的父母、三楼的妻女都已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广西,一小伙带着酒意回家睡下,一楼的父母、三楼的妻女都已入梦。谁知,一个刚出狱不久的男子,撬开三楼窗户,摸黑翻东西。他拨开摄像头,没料到那镜头会自己转回来,把他一举一动拍了个干净。小伙的妻子被狗叫吵醒,一看监控吓坏了。小伙光脚冲出去,让妻子报警,顺手抓了把水果刀,赤手抓住隔壁门把手想锁住贼。贼急了,猛拽门把手,门“砰”地弹开。黑暗中,小伙什么也看不清,只知道身后是妻女,楼下是爹妈,手抖着刺了两刀。灯亮后,他立刻喊打120,但人已经没了。案发后,小伙涉嫌犯罪被警方逮捕,移送检察院审查。


今年1月的一个深夜,广西一户三代同堂的人家,所有人都睡着了。二楼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三楼卧室里,年轻的妻子抱着五岁的女儿正做梦。

恰在此时,一位年逾不惑的男子正试图撬开他们家三楼的窗户,其动作鬼鬼祟祟,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扎眼。

这人刚从监狱出来不到半年——他因为入室盗窃被判了十年零两个月。但显然,牢狱生涯没教会他收敛。窗户被悄然撬开,他趁着夜色摸进屋内。周遭一片漆黑,他借着手机屏幕散发的微光,急切地翻找着,抽屉、柜子皆未放过。墙角处,监控摄像头闪烁着红灯。他见状,伸手将镜头掰向墙壁,自认为如此一来便稳操胜券,不会留下任何破绽了。

可他不知道,那玩意儿会自动追踪。没几秒,镜头又慢慢转了回来,把他的一举一动拍得清清楚楚。

家里的狗先察觉到了异常,开始不安地叫。妻子从睡梦中惊醒,下意识拿起手机查看监控。屏幕之上,一个陌生男子正于隔壁房间肆意翻找,动作急切而张狂,搅破了夜的宁静。她被吓得魂飞魄散,心急如焚,赶忙去摇醒刚刚喝了些酒、才躺下入睡的丈夫王某,那急切之态尽显无遗。

王某赤足一跃而下床榻,急切吩咐妻子报警,而后不假思索,顺手操起一把水果刀,便如离弦之箭般冲出门外。他双手如铁钳般死死攥住隔壁房间的门把手,那力度似要将把手捏碎。他一心想把贼牢牢锁在屋内,只待警察赶来将其擒获。

但屋里的人听到了动静。他先是疾步冲向窗户,欲纵身一跃,却未能如愿。紧接着,他迅速转身,发疯似的拉扯着门,仿佛那扇门是他逃离困境的唯一出口。王某拼命拽着,可对方力气更大——"砰"的一声,门被猛地拉开了。

黑灯瞎火的,王某什么都看不清。他无暇顾及冲出来之人是否持刀携棍,心中只有身后的妻子与女儿,以及楼下年迈的双亲,这份守护家人的信念让他毅然直面未知的危险。刹那间,根本无暇思索,他凭借着本能,毫不犹豫地朝着那团黑影猛力捅出两刀,动作迅疾而果决。

等灯亮了,地上躺着一个陌生男人,血流了一地。王某见状,即刻呼喊妻子拨打120急救电话。然而,当救护车风驰电掣般赶到时,那人终因失血过量,生命的烛火悄然熄灭,消逝于世间。

警方果断将王某带走,其涉案之案随后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此举措彰显执法之严谨,为公正裁决奠定基础。外界有两种声音在撕扯:有人说这是正当防卫,有人说他应该往腿上捅、往胳膊上招呼,捅要害就是防卫过当。

检察院将如何判决?他们查阅《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其中规定:犯盗窃罪者,若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应以抢劫罪论处。

那个暴力拉门的瞬间,性质就变了。这不再是偷偷摸摸的盗窃,而是公然的暴力对抗。更何况,这一切都发生于万籁俱寂的深夜,在那封闭的居所内,周遭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寂静与未知交织,更添几分惊悚。王某处于无法目视对方的境地,信息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等状态。这种情形无疑将潜在的危险呈几何倍数放大,使之变得愈发难以掌控。

《刑法》第二十条设特殊防卫条款:若针对正在发生且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防卫,即便致不法侵害人伤亡,亦不属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经检察院审慎审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依法律规定,王某的行为属正当之举,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有人还是不服气。他们觉得,那人只是在逃跑,屋主完全可以精准控制力度。

可问题是,黑暗中你能精准吗?当一个有十年刑期前科的陌生男人暴力破门冲向你,你身后是熟睡的孩子和老人,你有几秒钟可以冷静分析、精确瞄准?

法律从来不是用来约束善良的普通人的。它所震慑者,乃那些屡屡践踏规矩之人。此类人无视规则,肆意妄为,而它的存在便是对他们的有力警示,令其有所忌惮。如果守法者必须在生死瞬间还要完成"精准非致命打击",那保护的到底是谁?

夜幕深沉,四周一片漆黑。那个监控摄像头宛如一只警惕的眼睛,其上的红点在浓稠的夜色中固执地闪烁着,似在诉说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它记录下了真相,却解答不了一个更难的问题:如果当晚王某退回卧室等警察,贼伤了家人怎么办?

这个答案,法律给不了,只有每个人自己心里有数。

南国今报
标题:《男子刚出狱入室行窃被屋主反杀 正当防卫获检方支持》
时间: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