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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法学生吃了 5 年鹅腿都没怀疑阿姨 被骗大学生将集体起诉鹅腿阿姨 事情

[兔子]法学生吃了 5 年鹅腿都没怀疑阿姨 被骗大学生将集体起诉鹅腿阿姨

事情要从 6 月 9 号晚上说起,鹅腿阿姨突然在国贸的团购群里发了一则公告,说自己被人举报了,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然后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就这么一句话,直接把整个互联网干沉默了。

多少学生从大一吃到毕业,从本科读到博士,每次熬夜复习、赶论文、失恋难过的时候,都会点一个鹅腿阿姨的烤腿,配上冰可乐,觉得那就是人间最美味的治愈。

结果现在告诉你,你感动了半天的青春回忆,从根上就是假的。

更绝的是鹅腿阿姨自己的解释,她说 2011 年刚开始干的时候,确实卖过一两个月的鹅腿,后来鹅腿断货了,就换成了鸭腿。

那时候 "鹅腿阿姨" 的名声已经在学校周围传开了,学生们叫顺口了,她也就懒得改了。这一改不要紧,就是整整十五年。

我们来算一笔账,根据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的价格,鸭腿的批发价是 4.75 元一斤,算下来一只鸭腿成本也就两块五左右。

而鹅腿呢?白条鹅的批发价就要 10 块钱一斤,真正的鹅腿部位更贵,一只成本至少十四五块,是鸭腿的五倍还多。超市里现成的烤鸭腿也就卖 9 块 9 一个,鹅腿阿姨卖 16 块,卖的还是鸭腿。

有人说,不就是个名字吗?好吃不就行了?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去饭店点一盘龙虾,服务员给你上一盘小龙虾,告诉你反正都是虾,好吃就行,你干吗?

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吃的问题,这是诚信问题。

最有意思的是法学生的反应。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们现在估计都在反思,自己学了四年法律,天天研究什么是欺诈,什么是知情权,什么是虚假宣传,结果被一个卖烤腿的阿姨结结实实上了一课。

而且这课一上就是五年,学费还不便宜,16 块钱一节。

现在呢,已经有不少学生在联系律师,准备集体起诉鹅腿阿姨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情况妥妥的消费欺诈,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也就是说,不管你买了几个鹅腿,只要能拿出购买记录,最少能赔五百块。

当然,网上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说阿姨不容易,一个北漂妇女,辛辛苦苦烤了十五年腿,赚点辛苦钱而已,没必要赶尽杀绝。

还有人说学生们太矫情,不就是个名字吗,至于上纲上线到起诉吗?这种话就很有意思了。我们同情底层劳动者,我们欣赏烟火气,但是这不等于我们就要容忍欺骗。

阿姨不容易,学生的钱就容易吗?大部分学生还在花父母的钱,16 块钱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可能就是一顿午饭。他们出于信任买你的东西,你不能利用这份信任去赚钱。

而且这十五年里,鹅腿阿姨真的只是 "赚点辛苦钱" 吗?她儿子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一个月纯收入五万左右。注意,是纯收入,去掉成本、房租、水电之后的。

一年就是六十万,这在北京也算是高收入了吧?这钱里面,有多少是靠着 "鹅腿" 这个名头赚来的溢价?

还有人说,阿姨也道歉了,也愿意接受处罚,差不多就行了。是啊,她是道歉了,但那是被人举报之后,没办法了才道歉的。如果没人举报呢?她是不是打算继续瞒下去,再瞒个十五年?

这件事最让人难过的地方,其实不是被骗了多少钱,而是那份信任被打碎了。

去年冬天鹅腿阿姨最火的时候,学生们是真的把她当亲人看待。怕她累着,帮她维持秩序,帮她算账,有人骗单还帮她追款。

学生们的感情是最纯粹的,他们愿意相信一个辛苦打拼的普通人,愿意为这份烟火气买单。结果呢?你把他们当傻子。这就像你掏心掏肺对一个人好,结果发现人家从一开始就在骗你。

现在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鹅腿阿姨也暂停营业了。她儿子说,认罚,愿意接受处罚,也希望大家不要网暴阿姨。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网红还是普通人,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摊贩,诚信都是底线。你可以赚合理的利润,但是不能靠欺骗赚钱。

至于那些准备起诉的法学生,我倒是挺支持的。这不是斤斤计较,这是用自己学到的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了那么多年法律,总得实践一下吧?

最后想说,我们珍惜每一个认真生活的普通人,我们也愿意给犯错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原谅的前提是真诚的道歉和反思,而不是一句 "叫习惯了" 就想把十五年的欺骗一笔勾销。

毕竟,鸭腿就是鸭腿,永远变不成鹅腿,就像谎言说一千遍,也成不了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