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网友回帖说治安管理条例里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这种直截了当的胡说八道,在网上不是第1次出现了,治安管理条例中从未规定过有关吸烟的问题。
我国规定了室内的公共场所的问题,但是对室外场所规定。根本就不是一刀切。
注意,个人家庭是私人场所不属于公共场所。关于陵园墓地当然是公共场所,但是它和其他定义的公共场所有所不同。不是你认为的公共场所都应能戒烟的,室内和室外有严格的界定。
比如作为一名烟民,我就100%的反对在电梯内吸烟,我认为这就是不道德行为。但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该由谁来管理呢?现在已经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罚场所,管理不住的时候就罚场所,罚款单位是什么呢?就是卫健委。
希望所有的烟民必须懂得,如果你在电梯里抽烟,有人跟你发生了争执,不要想着烟民会站队在你的后面替你说话。你俩没有发生肢体和语言冲突,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场所要倒大霉的。但如果发生了冲突,公安机关就会介入,这是两个不同的事情,你俩吵归吵,闹归闹,别动手,别辱骂,那么圈子就在卫健委的管理权限内
还有一部分烟闹,这部分人大部分在网络上,他们高度美颜,戴着口罩,戴着呼吸机,如果这种人到墓地去禁烟,她最好想清楚后果。他们不是普通的禁烟者,甚至我认为他们中的一些人来路不正。
在烟草管理方面,我国有两个单位,一个是控烟,一个是禁烟,主管单位是烟草管理局和卫健委,在公共场所吸烟方面,主管单位是卫健委,卫健委有行政罚款的权利。
也就是说控烟主体单位是烟草管理局。禁烟主体管理单位是卫健委。
公安部门才不管你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如果相关人等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那是因为你们在公共场所发生了其他肢体接触,语言不当等问题的纠纷。
我们讲禁烟,讲控烟都没问题,不要造成人群的对立,媒体最近的报道有点过分了,加拿大人群的对立,你面对的可不是2.8亿人,你要记住,这2.8亿人,很多人都是娶妻生子的,而这部分家庭的特殊情况是有一个吸烟的男人,还有一个不吸烟的女人,这部分的人口界定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在明确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方抽烟的行为,不仅是非吸烟者要制止的事情,我们这些吸烟的也要懂得制止他们。因为如此下去,吸烟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遵纪守法是所有人群的必须。
再次恳请相关的媒体机构,造成吸烟人士和非吸烟人士之间的对立的,各种帖子包括我这一篇,这两个月简直是霸屏了,能否约束一下。
如下场景:
有一些空间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正在抽烟,旁边坐了个老太太,老太太对着你说,小伙子,我闻不了烟,赶紧把烟灭掉,你会不会灭?绝大多数的都乖乖的把烟灭了,这就是实际的场景
换个角度讲,如果旁边一个妇女直接开始破口就大骂,你会把烟灭了吗?一个被辱骂过的烟民,下次他有可能还会这样做,但是一个被热情警告过的烟民他自己就会注意这种场景。
人可以屡教不改,我们的社会必须形成公共道德的思考层面,人人都知道一些场所不能抽烟的时候,这个事情才能完成,靠辱骂斗殴完全解决不了问题,一个人有气的时候,你怎么可能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