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经视频通话5天确定心意,火速领证结婚,9天后发现女方隐瞒近10万元婚前外债,当即提出离婚。女方反而以患病为由,起诉索要医疗费与精神损害赔偿,男方此前已支付26.5万元彩礼及相关费用,陷入“人财两空”的被动局面。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女方婚前欠下的近10万元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本案中双方婚姻存续仅9天,基本未形成实质共同生活,男方有权主张彩礼返还。
女方主张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婚姻中一方患病支出,若未形成夫妻扶养义务事实,且疾病并非因男方过错导致,男方无赔偿义务;同时,男方提出离婚系因女方隐瞒重大事实,不存在侵权行为,无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这起案例也折射出“闪婚”背后的风险:婚前隐瞒债务、疾病等重大事项,即便不构成诈骗罪,也属于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男方若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欺诈性结婚,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彩礼全额返还,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提醒婚恋中的双方,婚前务必核实对方真实债务、健康状况,大额彩礼支付前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返还条件;遭遇类似“闪婚骗财”情形,应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债务证明等证据,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