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太甚!四川成都,一男子办的养猪场被铁路划入征地范围,街道办承诺给他4200万补偿,表示签完协议10天先打七成款,男子爽快签了字,还同意施工队提前进场。然而他签完快1年,一分钱没拿到,他再去找街道办,对方竟说协议没盖章不算数,男子被逼得没办法,只好去拦地铁施工。
杨林2005年被当地以招商引资的形式请回天府新区办养猪场,前前后后投资超过1.2亿元,建起占地233亩的国家级示范养殖场。2017年因成都全面清理禁养区养殖场被关停,近十年来多次申请转型未获批,工厂闲置但土地租金每年还要200多万。更要命的是他爱人双肾坏死做了换肾手术,连抗排异药费都快拿不出来了。
没想到的是2025年7月转机似乎来了。成眉市域铁路S5线要从猪场经过,杨林的养猪场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他跟街道办谈妥了总额近4200万元的补偿方案,对方口头承诺签字后10天内先拨付七成。杨林信了签了字主动让施工队进场,可从那天起到现在将近一年补偿款一分钱没到账。
事实上那张协议的致命缺陷在签字那一刻就埋下了。杨林手里的协议书只有他本人签字,街道办方面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连拆迁所涉土地面积一栏都是空白的。街道办后来的说法是认定拆迁范围的程序还没走完所以没法盖章。
然而双方真正的分歧在于补偿面积。官方通报显示铁路实际只占用猪场3.95亩,按政策连带邻避区一共约64亩可以补偿约2600万。但杨林要求对整个233亩所有建筑物和林木进行整体补偿提出4200万的诉求,差距一下子拉到了1600万。
换个角度来看杨林的诉求并非毫无道理。铁路从厂区穿过整个厂区的功能性价值都会受损,剩余土地和建筑还能正常使用的可能性极低。他当初投入1.2个亿建起来的厂子2017年关停时拒绝了补偿金,如今又面临第二次损失。
可法律上的征收补偿遵循"实际占用和直接影响"原则,未被占用的部分如果没有损失证据要求全额补偿确实缺乏依据。
更关键的是那份"未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份只有乙方签字甲方空白的协议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磋商草案而非正式合同。但街道办拿着写有4200万金额的文本引导对方签字,这种行为本身是否构成了"合理信赖"值得商榷。
不过也要看到一个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沿线184户农户和其他5家企业已经全部补偿到位并搬迁完毕,唯独杨林这里卡了壳。这说明补偿工作并非完全不作为而是杨林的诉求确实超出了政策框架。但一家投资过亿的国家级示范场跟普通农户体量完全不同,用同一套标准去衡量本身就值得斟酌。
说到底这起纠纷给所有面临征地拆迁的人提了一个最实在的醒——口头承诺不算数没盖章的协议就是一张白纸。不管对方说得多么天花乱坠签字之前一定要确认所有条款落在正式合同上并加盖公章。
先补偿后搬迁这四个字不是建议而是底线,没拿到钱之前千万不能让出自己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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